買房子交哪些税202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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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子交哪些税2021款

一、買房子交哪些税款?

1、契税

首套房或者二套房,房屋面積≤90平,契税為1%。

首套房房屋面積>90平,契税為1.5%。

二套房房屋面積>90平,契税為2%。

北上廣深:首套房契税政策同上;二套房和非普通住宅,契税為3%。

注意,新房的契税,按照房屋的成交價格來計算,即成交價格乘以對應的契税比例。

2、房屋維修基金

按照房屋的面積徵收,一般是30-100元/平方米不等。電梯房、樓梯房、高層和小高層,徵收標準略有不同。

3、物業費

物業費一般為1-5元/平方米·月,新房交房時,需要繳納一年的物業費。另外,供暖的城市,還需要繳納取暖費

4、印花税

税率為0.05%,住宅免徵印花税。

5、其它費用

權證印花税5元/户,權證登記費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二、買房注意哪些問題?

1、按照開發商通知的時間辦理商品房交接手續

若商品房已經符合合同約定的交付條件,開發商應當在合同確定交付房屋的日期前書面通知買房人辦理交接手續。若開發商的通知書中已經明確了辦理交接手續的時間、地點以及應當攜帶的證件,買房人應當按時辦理交接手續。買房人如果拒絕收房或未如期辦理交接手續,則必須承擔逾期交接的違約金。此外,房屋毀損、滅失的風險自書面交房通知確定的交付日期起將轉由買房人承擔。

2、辦理交接時應當要求開發商出示相關的證明文件

現行的《商品房買賣合同》示範文本規定,商品房交付時通常要符合下列條件: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已取得用於房屋權屬登記的房屋測繪成果;商品房上存在的權利瑕疵已消滅;商品房為住宅的,開發商還應當提供住宅質量保證書和住宅使用説明書(“兩書”)。買房人在進行商品房交接時,可以要求開發商出示合同中約定的證明文件。如果開發商拒不出示或者出示的證明文件不齊全,買房人則有權拒絕接受該商品房,並可要求開發商按照約定承擔遲延交付的責任。

3、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

法律規定,如果開發商遲延交房,買房人主張解除購房合同必須先催告,催告後經過3個月開發商仍然不交房的,方可以退房。所以在辦理交接時,一旦開發商拒不出示相應的證明文件,買房人應當及時書面催告開發商交付房屋。其方法是:寫好書面催告交房通知函,交由開發商簽收(注意要求對方蓋章);或者用郵政特快專遞形式寄給開發商,在郵寄單據上註明所寄為催告交房通知函,並注意保存好回執以備查詢。

如果開發商在收到催告交房通知函後3個月仍然不能交房的,買房人可以要求退房,並可要求退還購房款,同時追究開發商的違約責任。

4、不要輕易接受房屋

有些買房人在辦理交接時,明知開發商沒有相應的證明文件,因為急於裝修入住,仍然接受房屋,此種行為在法律上被視為交付。此後,若買房人再以開發商長時間沒有出示相應證明文件要求解除合同,法院將不接受。

所以,實踐中,有些狡猾的開發商在辦理交接時,會要求買房人簽署房屋交接單。我們提醒買房人注意的是:在簽署這類文件時,一定要看清房屋交接單上的內容。如果買房人僅僅是為了領取鑰匙進行驗房,並不表示接受房屋的,應當在交接單上明確批註。

5、認真檢驗房屋有無嚴重質量問題

一般來説,房屋交付時,如果開發商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驗收合格證和房屋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證明材料,則意味着房屋質量基本沒有什麼問題。但因為現在的房屋竣工驗收主體已變更為開發商,這就可能導致通過竣工驗收的房屋並不符合驗收標準情況的發生。所以,買房人在交接房屋時,應當認真對房屋質量進行檢驗,若在驗房時發現輕微質量問題,可要求開發商進行整修。

6、發現質量問題及時委託專業檢測機構檢測

如果買房人在驗房時發現房屋存在嚴重質量問題,應當及時委託有市級以上檢測資質的省、市建築工程質量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發現商品房主體結構質量確屬不合格的,或因商品房存在重大工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使用的,買房人有權解除合同,同時要求開發商返還購房款,並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其實,買房的時候產生的這些税款並不是特別的多,就包括印花税,基本上也就是每本在五元左右而已。只要是正規的開發商,在業主購房的過程當中,涉及到的一些國家法律上的規定,肯定工作人員當時就會詳盡的告訴業主的,當然了,買房這是我們人生當中很重要的一件事情,之前瞭解的房地產方面的法律知識越詳細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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