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鎮居民是否可以購買農村房屋
農村中的房屋一般是修建在農村集體土地上面的,而這樣的土地按照規定屬於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而農村居民只擁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雖然農村房屋也是可以購買的,但多數情況下都是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進行購買,那城鎮居民是否可以購買農村房屋呢?本站小編馬上為你做詳細解答。
1、出賣房屋的,宅基地使用權也應當一併轉移。
《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一百五十三條規定“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定”;
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築物、構築物及其附屬設施佔用範圍內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併處分”。
2、農民集體所有土地不得出讓。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權不得出讓、轉讓或者出租用於非農業建設;但是,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並依法取得建設用地的企業,因破產、兼併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依法發生轉移的除外。
國務院辦公廳1999年《關於加強土地轉讓管理嚴禁炒賣土地通知》第2條第二款規定:“農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在農民集體土地建住宅,有關部門不得違法為建造和購買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和房產證”。
2004年11月,國土資源部《關於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見》又進一步規定“嚴禁城鎮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嚴禁為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違法建造的住宅發放土地使用證”。
3、根據上述規定,農村集體土地屬農村集體組織所有,農村集體所有的土地是不能夠出讓的,向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農村村民轉讓農村住房和宅基地的,不會得到法律的保護。
我國法律中沒有對農村房屋買賣做出明確的規定,因此實踐中買賣農村房屋的情況還是很多的,但由於受土地性質的限制,因此一般情況下也只是允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購買農村房屋。而城鎮居民是不可以購買農村房屋的。要是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請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