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行政訴訟前置的情形是什麼樣的

來源:法律科普站 7.31K

税收行政訴訟前置的情形是這種必須是對該地方政府的税收行政行為有歧義。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定作出最終裁決。

税收行政訴訟前置的情形是什麼樣的

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已經依法取得的土地、礦藏、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塗、海域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應當先申請行政複議;對行政複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納税人、扣繳義務人、納税擔保人同税務機關在納税上發生爭議時,必須先依照税務機關的納税決定繳納或者解繳税款及滯納金或者提供相應的擔保,然後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

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決定不服的,應當在收到審計決定之日起15日內先向上一級審計機關申請複議,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這就是審計行政複議前置的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

第五十二條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依照審計法第十六條、第十七條和本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進行審計監督作出的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自審計決定送達之日起60日內,提請審計機關的本級人民政府裁決,本級人民政府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第五十三條 除本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的可以提請裁決的審計決定外,被審計單位對審計機關作出的其他審計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治安管理處罰上級公安機關裁決前置。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一百零二條 被處罰人對治安管理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或者提起行政訴訟,專利複審委員會複審前置。

國家在法律的制定過程中,充分考慮了公民的需要,所以在已經審判的案件可以有複議的權力。複議也有前置要求,一定要符合前置要求才能複議。當事人要在有歧義的兩個月內申請複議,否則過了期限就沒有複議的程序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