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擔懲罰性賠償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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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承擔懲罰性賠償有哪些情形?

承擔懲罰性賠償有哪些情形?

生產、銷售缺陷產品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以及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消費者可以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等。

明知產品存在缺陷仍然生產、銷售,或者沒有依據前條規定採取有效補救措施,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健康嚴重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相應的懲罰性賠償。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

懲罰性賠償是一種特殊的民事責任形式,是指由人民法院根據被侵權人的請求所依法作出的賠償數額超出實際損害數額的賠償。懲罰性賠償是一種加重賠償,是在針對侵權人故意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失進行彌補之外,對侵權人進行處罰以防止將來重犯,同時也達到懲戒他人的目的。

二、合同侵權懲罰性賠償有什麼特徵?

1、須以多重買賣為發生侵權行為的前提條件。

2、這種侵權行為以財產權為侵害客體,包括所有權和債權。對於其他無法買賣的財產權,如典權、抵押權、知識產權等,或者人身權,不能成為多重買賣中侵權行為的侵害客體。

3、這種侵權行為不是一種典型的侵權行為。具體表現在:它實際上包含了兩種侵權行為,即侵害所有權的侵權行為和侵害債權的侵權行為,具有侵害客體多樣化的特點。它的行為人並非固定,而是在多重買賣中的任何一個主體都可能構成侵權行為人,具有侵權行為主體複雜化的特點。侵權行為的具體方式多樣化,侵奪、搶先登記、另定買賣關係等,均可構成,具有行為方式不規範的特點。

三、懲罰性賠償金的特點有什麼?

懲罰性賠償金:在解除合同並賠償損失的前提下,還可要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房款一倍的懲罰性賠償金。

(一)先訂立買賣合同,後將房屋抵押。

(二)一房二賣。

(三)故意隱瞞已將房屋抵押的事實(先抵押後簽訂買賣合同)。

(四)故意隱瞞未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五)故意隱瞞所出售房屋已出賣給第三人或為拆遷安置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明知是侵權產品還進行生產的,可以要求懲罰性質賠償,買賣合同的侵權必須以多種買賣合同為發生侵權行為的前提要件,這種侵權行為侵害的是財產權,不屬於典型的侵權行為,主要包含兩種,一種是侵害所有權的侵權行為,另一種是侵害債權的侵權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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