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依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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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着各種發病率的提升,現在人們越來越注重生活的品質,特別是在食品安全方面,很多人都越來越看重,因此相關單位也對食品的監管越來越嚴格,都要定期對相關的食品安全進行相應的風險評估,那麼下面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相關資料,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依據有哪些吧。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依據有哪些?

根據《食品安全法》第二章第14條規定,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對其產生的風險性進行評估。

第二章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評估  

第十四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制度,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以及食品中的有害因素進行監測。  

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制定、實施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獲知有關食品安全風險信息後,應當立即核實並向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通報。對有關部門通報的食品安全風險信息以及醫療機構報告的食源性疾病等有關疾病信息,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分析研究,認為必要的,及時調整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會同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根據國家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結合本行政區域的具體情況,制定、調整本行政區域的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方案,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備案並實施。  

第十五條 承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的技術機構應當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開展監測工作,保證監測數據真實、準確,並按照食品安全風險監測計劃和監測方案的要求報送監測數據和分析結果。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工作人員有權進入相關食用農產品種植養殖、食品生產經營場所採集樣品、收集相關數據。採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第十六條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結果表明可能存在食品安全隱患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通報同級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並報告本級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等部門應當組織開展進一步調查。  

第十七條 國家建立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制度,運用科學方法,根據食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科學數據以及有關信息,對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中生物性、化學性和物理性危害因素進行風險評估。 

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工作,成立由醫學、農業、食品、營養、生物、環境等方面的專家組成的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由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公佈。對農藥、肥料、獸藥、飼料和飼料添加劑等的安全性評估,應當有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的專家參加。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不得向生產經營者收取費用,採集樣品應當按照市場價格支付費用。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  

(一)通過食品安全風險監測或者接到舉報發現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  

(二)為制定或者修訂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提供科學依據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三)為確定監督管理的重點領域、重點品種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  

(四)發現新的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因素的;

(五)需要判斷某一因素是否構成食品安全隱患的;  

(六)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認為需要進行風險評估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農業行政等部門在監督管理工作中發現需要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應當向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建議,並提供風險來源、相關檢驗數據和結論等信息、資料。屬於本法第十八條規定情形的,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進行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並向國務院有關部門通報評估結果。  

第二十條 省級以上人民政府衞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監測信息。  

國務院衞生行政、農業行政部門應當及時相互通報食品、食用農產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等信息。  

第二十一條 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是制定、修訂食品安全標準和實施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的科學依據。  

經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得出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不安全結論的,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質量監督等部門應當依據各自職責立即向社會公告,告知消費者停止食用或者使用,並採取相應措施,確保該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相關產品停止生產經營;需要制定、修訂相關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國務院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立即制定、修訂。  

第二十二條 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根據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結果、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對食品安全狀況進行綜合分析。對經綜合分析表明可能具有較高程度安全風險的食品,國務院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應當及時提出食品安全風險警示,並向社會公佈。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食品安全風險評估專家委員會及其技術機構,應當按照科學、客觀、及時、公開的原則,組織食品生產經營者、食品檢驗機構、認證機構、食品行業協會、消費者協會以及新聞媒體等,就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信息和食品安全監督管理信息進行交流溝通。

綜上所述,關於食品安全風險評估的依據有哪些,小編已經為大家整理出來了,不管是在食品安全方面還是其他方面的安全,只要是與人們的身體健康有影響的我們都應該對監管力度的加強持有支持的態度,並且配合相關部門作應有的檢查,因為這是對我們的生命健康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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