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糾紛的種類有哪些 - 怎麼進行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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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常見的旅遊糾紛種類

旅遊糾紛的種類有哪些,怎麼進行索賠?

1、遊社單方違約

旅行社在收取遊客的費用後,擅自變更合同內容,或只收錢不提供服務時。這時旅遊者要將預先支付的報酬和費用損失和為獲得該項服務而額外支付的費用損失等相關單據留存。

2、遊社提供的旅遊服務明顯“縮水”

如合同約定遊客住三星級以上賓館,但實際履行時只住普通賓館等降低承諾的服務標準。旅遊者通過拍照、攝影記錄服務質量“縮水”情況。

3、遊社造成遊客行李物品損失

比如旅行社安排的旅館沒有安全保障,致使遊客財物被竊;遊客赴景點遊覽,旅行社未盡保管責任,致使遊客物品損壞、丟失、被竊等。旅遊者需要丟失、被竊的物品列出清單,對損壞的物品拍照。

4、遊社故意或過失造成遊客人身傷害

旅遊者要取得醫院病歷、出院小結、醫囑清單、醫療費發票、鑑定結論(包括傷殘等級和治療休息、營養、護理期限)、鑑定費發票、誤工收入減少證明、户口簿或暫(居)住證、工資證明及個人所得税完税證明、社保基金結算單、護理人員工資證明等,證明身體受到傷害所遭受的物質損失及賠償範圍、賠償標準。

5、遊社欺詐遊客,損害遊客利益

比如向遊客推薦、兜售假冒偽劣商品,巧立名目、中途擅自增加遊客費用等。旅遊者取得發票、收據等相關憑證。

6、遊社職工私自收受回扣或索要小費

如一些導遊人員把導遊變成“導購”,哄騙遊客到某商店購物,從中索取回扣,或直接向遊客索要小費等。

二、與旅行社的索賠程序

旅遊者可先向旅行社所在地的旅遊質監所提出賠償請求,也可直接向有管轄權法院提起訴訟。

旅遊者請求賠償可向旅遊質監所遞交寫明下列要件的賠償請求書:請求人的姓名、性別、職業、單位及聯絡方式;侵權旅行社的名稱、參加旅行團的團名及出發 日期;賠償的要求及理由;有關證據材料。質監所接到投訴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受理範圍的,應在收到賠償請求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通知請求人。

對符合條件的賠償請求,質監所應要求侵權方對案情進行調查核實,主動與賠償請求人協商解決糾紛,在自願的前提下達成協議。對協商處理失敗的,質監所應提出賠償處理意見,責成侵權方對遊客進行賠償,或直接動用該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對遊客進行賠償。

如果旅遊者對質監所處理意見不服,可以質監所所屬旅遊局為被告,向當地人民政府提起行政複議,或直接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綜上所述,就是小編對旅遊糾紛種類問題的解答,我國法律對旅遊現象的規定不太完善也是旅遊市場不規範的原因之一,因此要加強相關法律的完善,旅遊者在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時要積極地維護自己的權益,否則更加助長這些壞現象的出現,必須嚴格處理這些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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