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虛假宣傳處罰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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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廣告虛假宣傳處罰標準是什麼

廣告虛假宣傳處罰標準是什麼

發佈虛假廣告的,由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發佈廣告,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處廣告費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為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廣告費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罰款,廣告費用無法計算或者明顯偏低的,處一百萬元以上二百萬元以下的罰款,可以吊銷營業執照,並由廣告審查機關撤銷廣告審查批准文件、一年內不受理其廣告審查申請。

(1)虛假廣告行為必須情節嚴重才構成虛假廣告罪:

a.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b.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c.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二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d.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2)成立虛假廣告罪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虛假廣告罪的定義及構成

虛假廣告罪的規定,是指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服務作虛假宣傳,情節嚴重的行為。

1、客觀構成要件為,廣告主、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違反國家規定,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做虛假宣傳。違反國家規定,主要是指違反廣告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廣告是指商業性的廣告。做虛假宣傳主要包括兩種情況:一是對商品或者服務做誇大失實的宣傳,即對生產、經銷的產品質量、製作成分、性能、用途、生產者、有效期限、產地、來源等情況,或者對所提供的服務的質量規格、技術標準、價格等交易資料進行誇大、無中生有的與實際情況不符的宣傳。二是對商品或者服務作意義含糊、令人誤解的宣傳,即通過措辭的技巧、明示或者暗示、省略或者含糊的手段,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產生誤解。

2、主觀構成要件為故意,即明知利用廣告對商品或者服務作虛假宣傳的行為會擾亂市場秩序,損害消費者的利益,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的發生。

3、除上述要件外,還要求情節嚴重。對此,應從虛假廣告的手段、動機、散佈範圍、次數、持續時間、不良後果等方面進行綜合判斷。根據司法實踐,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1)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2)給消費者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數額在5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利用廣告作虛假宣傳的;

(4)造成人身傷殘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有關部門對於虛假宣傳廣告的處罰一般分為行政處罰和刑事處罰兩種,如果虛假廣告有對人體造成傷害的話,那麼是需要承擔刑事責任的刑事責任的量刑標準,在兩年以下的有期徒刑而行政處罰主要是進行罰款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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