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房上户口資料需要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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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購房户口資料需要哪些?

購房上户口資料需要哪些?

1、申請入户的書面報告;

2、房屋產權證、他項權證或收件收據;

3、購房人與入户者關係證明、户籍證明(或户口簿)

4、勞動部門出具的失業證(指非農業户口)

5、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購房者持以上的有關證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請,凡被批准購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領取《准予遷入證明》,回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辦理户口遷出手續。憑《准予遷入證明》(第三聯)及《户口遷移證》、身份證到派出所辦理入户手續。

二、常見的落户方式有哪些?

1、積分落户

積分落户的準確表示應為“持有居住證的人積分入户“,是指科學地設置和確定積分指標體系,量化持有居住證人申請積分入户條件的指標,並對每個指標分配一定的分數,根據該指數的總分確定申請人的入户資格。

2、人才引進

從廣義上講,人才引進包括傳統本科學位人才、研究生人才、應屆畢業生、高級職稱、留學生、博士後、新聘公務員和機構工作人員、以及外省人員具有本市高校全日制專科(包括高職學校)學歷學生等等都可以落户,經欄目調整後,公安局網站將其歸類為“從其他省市引進人才(落户)”。

3、投資落户

投資落户,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等。細分也可分為外省市人員由婚姻投靠到本市非農業人口落户、其他省市人員由婚姻到本市農業人口落户、其他省市離婚(喪偶)人員再婚到本市户籍登記人員、殘疾夫妻投資落户、退休投資配偶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投子女落户等多種情況。

綜上所述,買房後如果要上當地户口,當事人要準備好相關材料,去開具準遷證明,購房上户口需要的材料通常有房產證、身份證和户口本等。如果將配偶和子女的户口一併遷移,還應當提供隨遷方的身份證户口本。上户口需要的材料,根據落户方式不同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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