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要式合同和有名合同?
一、什麼是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是指法律上或者經濟生活習慣上按其類型已確定了一定名稱的合同,又稱典型合同。中國民法典中規定的合同和民法學中研究的合同都是有名合同。無名合同是指有名合同以外的、尚未統一確定一定名稱的合同。無名合同如經法律確認或在形成統一的交易習慣後,可以轉化為有名合同。
二、哪些合同屬於有名合同
有名合同以法律為準繩
1、買賣合同是體現意思自治最全面的合同,買賣合同是雙務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2、贈與合同是單務合同、不要式合同。
3、借款合同一般是要式合同、有償合同。
4、租賃合同是有償合同、諾成合同。
5、承攬合同為諾成合同、有償合同、雙務合同、不要式合同。
6、建設工程合同是要式合同,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7、運輸合同原則上為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格式合同。
8、技術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
9、技術開發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要式合同。
10、保管合同是實踐合同、不要式合同、雙務合同。
11、倉儲合同是諾成合同、雙務合同、有償合同、不要式合同。
12、委託合同是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3、行紀合同是雙務合同、有償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14、居間合同為有償合同、諾成合同、不要式合同。
三、什麼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稱為法定之要式合同,後者稱為約定之要式合同。根據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將合同分為要式合同與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須具備一定的形式和手續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須具備一定形式和手續的合同。
四、要式合同類別
1、不動產合同
關於不動產的合同,中國法律要求採用書面形式。按照《土地管理法》、《城鎮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動產物權變動以登記為生效要件,但是,登記並不是合同生效的要件。
2、要式合同有關特殊動產的合同
特殊動產的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進行特殊管理的動產。如汽車、飛機等,雖然屬於動產的範疇,但是又通常作為不動產來對待,在涉
要式合同 及上述財產的轉讓、出租、抵押等合同,法律要求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3、要式合同涉外合同
依據中國三個涉外企業法的規定,訂立涉外企業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此外,中國法人、公民與國外的法人、公民訂立的各種合同。為保證合同的順利履行,一般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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