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超越經營範圍的有效力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07W

一、合同超越經營範圍的有效力嗎

合同超越經營範圍的有效力嗎?

公司超越經營範圍訂立的合同是否有效,有以下三種情況:

1、如果公司的經營活動超出了經營範圍,但並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且又未損害國家、合同相對人和第三人利益的情況下,只要合同本身符合民法的基本原則,且合同已經履行或能夠履行的,以保護交易安全和第三人的信賴利益為原則,應當認定合同有效。

2、如果合同的相對人是善意的,而越權的法人是故意或過失的,而且是由有過錯的越權法人一方主動提出確認合同無效請求的,應認定合同為有效。

3、如果公司越權行為違反國家限制經營、特許經營以及法律、法規禁止經營的,法院應根據實際情況,認定合同無效。

二、超越經營範圍怎麼處罰

1、超出核准登記的經營範圍、擅自從事應當取得許可證或者其他批准文件方可從事的經營活動的違法經營行為,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照本辦法的規定予以查處。

2、公安、國土資源、建設、文化、衞生、質檢、環保、新聞出版、藥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等許可審批部門(以下簡稱許可審批部門)亦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賦予的職責予以查處。但是,對當事人的同一個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三、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是否無效

合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被追認的,合同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不被追認的,合同不對被代理人發生效力;超越權限簽訂的合同,相對人有理由相信行為人有代理權的,合同有效。

無權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訂立合同,被代理人已經開始履行合同義務或者接受相對人履行的,視為對合同的追認。

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的負責人超越權限訂立的合同,除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其超越權限外,該代表行為有效,訂立的合同對法人或者非法人組織發生效力。

合同的訂立已超越了經營的範圍,那麼要確定合同是否有效力就需要看情況來決定,只要未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而且也不損害第三人的利益,那麼此合同的訂立就是有效的,反之,如果違反就是無效的,所以,不同的情況會做出不同的處理。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