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異議登記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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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產證異議登記怎麼辦?

房產證異議登記怎麼辦?

房產證異議登記可以向當地的登記機關提出異議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

如果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但請注意,異議登記後,利害關係人需要在15日內向法院起訴。異議登記的作用就是將不動產目前的登記狀態暫時封存,以防止權利人轉移或出賣該不動產。

二、房產證信息登記錯誤怎麼辦呢?

方法一、申請更正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第一款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不動產登記簿記載事項錯誤的,可以申請更正登記。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書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證據證明登記確有錯誤的,登記機構應當予以更正。”《房屋登記辦法》第二百七十五條規定:“權利人、利害關係人認為房屋登記簿記載的事項有錯誤的,可以提交下列材料,申請更正登記”。所以,如果遭遇了不動產登記錯誤的情形,權利人、利害關係人可以拿登記申請書、申請人的身份證明、證明房屋登記簿記載錯誤的材料向房屋登記部門申請更正登記。利害關係人申請更正登記的,還應當提供權利人同意更正的證明材料。

方法二、申請異議登記

實際生活中,往往大部分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登記,利害關係人又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這就要用到第二招。《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條第二款規定:“不動產登記簿記載的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登記機構予以異議登記的,申請人在異議登記之日起15日內不起訴,異議登記失效。異議登記不當,造成權利人損害的,權利人可以向申請人請求損害賠償。”如果權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關係人可以申請異議登記,但請注意,異議登記後,利害關係人需要在15日內向法院起訴。異議登記的作用就是將不動產目前的登記狀態暫時封存,以防止權利人轉移或出賣該不動產。

方法三、提起民事訴訟

在實踐中,大部分當事人對不動產的歸屬有異議,產生爭議的根源在於對物權變動的民事法律關係有異議,當事人要求轉移登記,應直接提起民事訴訟。從司法實踐來看,大致包括兩類案例:

(1)進行不動產物權變動的原因行為(如買賣合同)無效或被撤銷,致使登記的權利人和真實的權利歸屬人不一致而產生糾紛;

(2)無權處分人處分他人財產並辦理了登記,真實權利人(包括共有人)和善意取得第三人同時主張權利而產生糾紛。上述案例中,登記對決定物權歸屬的作用是有限的,登記行為並不構成對民事訴訟的障礙。當事人應該直接提起民事訴訟,通過法院判決物權的歸屬。

在當代的社會,目前我們國家對於房產證登記是有非常明確規定的,房產證必須完成登記之後才能夠具有相對應的一些法律效力,當然的,如果説這樣的一種房產證登記存在着錯誤,相關的人員是可以提出異議登記的,但需要提醒注意的就是異議登記15天之內必須要提起訴訟,否則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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