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無效違約條款是否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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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同無效違約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無效違約條款是否有效?

合同無效違約條款是有效。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不影響合同中違約條款等有關爭議解決方法的條款的效力,違約等條款仍然是有效的,因為合同中關於爭議解決的條款是相對獨立存在的,不因合同的無效而無效。”

在合同無效的情況下,有三種條款是有效的:

1、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

2、因合同無效返還由該合同取得的財產;

3、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責任。

但違約金條款並不是結算和清算條款,結算和清算條款的意思是有關報酬、費用等方面如何計算的問題。

同時,違約金條款也不是爭議解決條款。爭議解決條款是指合同中約定的,如果雙方發生爭議,是選擇仲裁還是訴訟等。

無效合同中關於違約金條款,是先有約定,違反約定才會適用本條款追究違約責任,現在“約定”無效了,不存在違約的情形,那麼自然也就不可能適用本條款。無效合同自始無效,違約條款在無效合同中也自始無效,只能要求造成合同無效一方承擔締約過失責任或賠償責任。

二、合同無效的情形有哪些?

1、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合同是雙方的合意,這種合意必須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在受欺詐、脅迫時所做出的意思表示,從根本上違反了意思自治原則,因而是無效的。

2、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這一無效的原因由主觀和客觀兩個因素構成。主觀因素為惡意串通,即當事人雙方有共同的目的,希望通過訂立合同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的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合同必須合法才能生效。合法包括內容合法和目的合法兩方面。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在本質上仍是非法,所以是無效合同。

4、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制定合同法的一個重要目的就是為了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但是,在現實生活中,有極少數人為了滿足一己私利,利用合同來達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這樣的合同,不僅破壞了社會經濟秩序,同時也損害了社會公共利益。

5、違反法律、行政法規中的強制性規定

綜合上面所説的,合同無效代表着此合同是不會受到法律保護的,但對於無效的合同所存在的違約條款是有效的,而且也可以利用此合同的條款來解決雙方的糾紛,所以,合同無效不代表着合同違約的條款無效,這樣才能更好的保障到雙方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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