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有效嗎 - 有哪些相關內容

來源:法律科普站 1.82W

一般情況下,我們在簽訂合同的時候,要規定好明確的時間,然後再進行簽訂,但是也有時候會遇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情況。那麼,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有效嗎?下面,本站小編將會為大家詳細的介紹一下相關的知識。

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有效嗎?有哪些相關內容

一、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有效嗎

約定履行不明確的,債務人履行前,應通知債權人。《合同法》第六十二條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

1、質量要求不明確的,按照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履行;沒有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按照通常標準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標準履行。

2、價款或者報酬不明確的,按照訂立合同時履行地的市場價格履行;依法應當執行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的,按照規定履行。

3、履行地點不明確,給付貨幣的,在接受貨幣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動產的,在不動產所在地履行;其他標的,在履行義務一方所在地履行。

4、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二、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

1、合同履行期限是指債務人履行合同義務和債權人接受履行行為的時間。

2、合同的履行期限一般應當在合同中予以約定,當事人應當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債務。

3、如果當事人不在該履行期限內履行,則可能構成遲延履行而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的,根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另行協議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的,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

5、如果還無法確定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

6、不按履行期限履行,有兩種情形:遲延履行和提前履行。

7、在履行期限屆滿後履行合同為遲延履行,當事人應當承擔遲延履行責任,此為違約責任的一種形態;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所為之履行為提前履行,提前履行不一定構成不適當履行。

三、繼續履行合同案例、繼續履行合同起訴狀

1、合同違約認定與繼續履行案例

2、民事起訴狀(請求繼續履行房屋買賣合同糾紛)

3、什麼情形下當事人可以不繼續履行合同?

四、違約金繼續履行合同、繼續履行合同訴訟

1、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能否免除繼續履行合同的責任?

2、繼續履行是指合同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違約方應當承擔的按合同的約定履行合同的責任。

3、繼續履行是一種獨立的違約責任形式,不同於一般意義上的合同履行。

4、具體表現在:繼續履行以違約為前提;繼續履行體現了法的強制;繼續履行不依於其他責任形式。

5、繼續履行的內容表現為按合同約定的標的履行義務,這一點與一般履行並無不同。

6、繼續履行以對方當事人(守約方)請求為條件,法院不得徑行判決。

綜上所述,合同履行期限不明確有效嗎這個問題,實際上,約定履行不明確的,債務人履行前,應通知債權人。或者,根據合同法第61條的規定,雙方當事人可以另行協議補充,如果協議補充不成的,應當根據合同的有關條款和交易習慣來確定,
更多相關問題您可以諮詢本站武漢律師。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