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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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陽合同經常出現在購房合同中,是雙方當事人為了避税而簽訂的損害國家利益的合同。通常情況下,“陰合同”有效,“陽合同”無效,買方應該按照“陰合同”中的價格約定支付房款。

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如何

一、陰陽合同的含義

陰陽合同是指少數房屋所有權人為達到逃避二手房交易所涉及的營業税等地方税收或騙取銀行貸款的目的,在二手房交易中籤訂的兩份合同。

所謂“陽合同”,是在房屋買賣中,由雙方簽訂後向有關部門備案的那份合同,價格一般都很低。這種合同雖然符合合同成立的形式要件,但其實際上是通過虛假降低合同標的價格的方式,欺騙登記部門,目的是少繳税金。這一做法客觀上損害了國家利益,違反了我國税收法律法規,法院一般都判定其無效,不具有確定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效力。

所謂“陰合同”,則是雙方當事人私下籤訂並實際履行的合同,價格一般都符合市場行情,充分反映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購買價格。現實中,法院一般都確認“陰合同”具有合同效力,可以成為確定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基礎。

二、陰陽合同的法律效力

通常情況下,“陰合同”有效,“陽合同”無效,買方應該按照“陰合同”中的價格約定支付房款。因為“陽合同”是給房屋管理部門和税務管理部門備案的購房合同,主要目的是為了少繳税費;“陰合同”是指雙方當事人按實際成交價簽訂的真實合同,反映了雙方當事人的真實購買價格。

按照我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條規定,“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是無效合同。“陽合同”雙方當事人為了少繳税,惡意串通降低成交金額,該合同的成交金額不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並且嚴重違反了我國税收徵管法的強制性規定,是以合法形式掩蓋少繳税款的非法目的,即便是合同成立也不發生法律效力,屬於無效合同。

“陰陽合同”是一種違規行為,在給當事人帶來“利益”的同時,也預示着風險。法院在處理陰陽合同時,一般情況下為了促成交易即使現售合同上的價格條款無效,但其他條款與真實合同不牴觸的仍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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