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的基本內容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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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們日常生活中或多或少都對有關行政處罰案制度有些疑問,人們普遍認為的是法律距離我們很遙遠,違法犯法是不可能的發生在自己身上的事情,其實不然,知法守法是我們每位公民必須遵守的原則,那麼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的基本內容到底有哪些?

行政處罰備案制度的基本內容都有哪些?

一、為加強對行政處罰的監督,完善行政執法監督檢查機制,促進依法行政,及時防止和糾正執法過錯,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局具體工作情況,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應於我局和受局委託行使處罰權的鄉鎮監理部門。

三、局法制科負責局行政處罰備案審查工作,同時負責我局行政處罰向保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法制部門的備案報送工作。

四、我局各執法部門做出的當場行政處罰應當在做出處罰決定之日起三日內報法制科備案。

五、局法制科對下列行政處罰必須報保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備案:

1、責令企業停止生產或使用;

2、吊銷許可證的;

3、罰款30000元以上的(不含當場行政處罰的);

4、依照有關規定,應當進行聽證的;

5、保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認為應當備案審查的。

六、局法制科應當在做出行政處罰決定七日內或舉行聽證七日前,將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聽證通知書報保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備案。

七、局法制科應對各部門報送備案的當場行政處罰,就下列內容進行審查:

1、行政處罰的主體程序是否合法;

2、是否符合我局的法定權限和局內界定範圍;

3、運用法律、法規和規章是否正確。

八、法制科對報送備案的當場行政處罰,可以根據需要詢問辦案部門辦案過程的實際情況。

九、對報送的當場行政處罰決定認為有過錯的,法規組應立即報告局長召開局依法行政工作領導小組會議,經審定後在規定時限內做出維持、撤銷或變更原處罰決定的意見。

十、法規組應根據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市政府調閲報送備案行政處罰決定的卷宗的要求,及時送審有關卷宗和材料,辦案部門應提供方便。

十一、法制科應根據上級部門的有關要求,及時報送行政處罰案件統計報表。

十二、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我國各種法律制度的頒佈對於我們廣大人們羣眾是非常有利的,讓我們做到有法可依,不會再遭受不明不白的冤屈。但是關於行政處罰備案制度我國的內容是值得我們去更深入研究和進一步瞭解的,因為並不是每一樁案件都能第一時間或得到外界的幫助,所以我們一定要知法,做到遇事從容鎮定的良好準備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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