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是什麼意思

來源:法律科普站 1.02W
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是什麼意思

訴訟管轄是指各級法院之間以及不同地區的同級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商事案件、知識產權案件及其他各類案件的職權範圍和具體分工。管轄可以按照不同標準作多種分類,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具體案件的訴訟管轄,並不能只根據級別管轄或地域管轄加以判斷,而應將相關規則相結合,綜合判斷。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議管轄均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怎麼確定行政處罰的級別管轄


《行政處罰法》第20條規定.“行政處罰由違法行為發生地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在我國,由於縣級行政區劃是我國行政區劃中最基本的單位,地方的行政管理都是以縣級行政區劃為分配起點的、縣級行政主管部門從事最基本的行政管理活動,而且機構穩定;作業分工明確,人員專業性強,為提高行政管理的質量和效率,大部分行政處罰條件適宜由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管轄。以縣級行政主管部門為起點,往上逐級遞減,在下也是逐級遞減。縣級以下行政機關依法只對某些領域內的一些程度較輕,影響較小的行政案件行使管轄;縣級以上行政機關或法律授權的組織管轄在本轄區內有重大影響或處罰程度較重的行政處罰案件;國務院行政主管部門管轄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以及法律規定由其管轄的行政處罰案件,大量的行政處罰案件則由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依照職權管轄,或者由法律授權的組織管轄。

縣級人民政府主管部門行使對行政處罰案件的管轄權,但有下列情形的例外:

(1)法律或法規授權由政府部門的派出機構管轄的;

(2)法律或法現規定由人民政府管轄的;

(3)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