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許可 行政許可送達期限是多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61W 根據《行政許可法》第四十四條規定,行政機關作出准予行政許可的決定,應當自作出決定之日起十日內向申請人頒發、送達行政許可證件,或者加貼標籤、加蓋檢驗、檢測、檢疫印章。 行政類 行政許可 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