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取得土地證能否辦抵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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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取得土地證能否辦抵押

抵押擔保是指債務人或者第三人不轉移對某一特定物的佔有,而將該財產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照擔保法的規定以該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財產的價款優先受償。債務人以自己的房屋、汽車等財產作為自己債權擔保的行為就叫做抵押擔保,作為擔保的一種方式,我國法律對債務人相關的財產能否作為抵押物以及相關的抵押順序是做了明確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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贈予的地能否辦土地證




    1、可以辦土地證,受贈人與贈與人帶好相關各自身份證件及房產證件,一起去當地房產交易辦理過户及土地證、房產證即可。



    2、需要的資料有、土地登記申請書一套;房屋權證(複印件);購房契約(複印件)或法院裁定書、協助執行通知書、拍賣決定書、成交 確 認書 ;繼承、贈予、析產公證書(複印件) 原土地證(原件)。



    3、身份證(複印件) 企(事)業單位組織機構代碼證書(複印件);企業工商營業執照(複印件);事業單位法人證書(複印件);贈予需提交契税。



    房產贈與的過户手續:按《公證條例》規定,贈與應在不動產所在地公證處辦理贈與合同公證,並提交經公證的親屬關係證明書、房地產轉移登記申請書、身份證明及原產權證書辦理過户手續。境外當事人提交的證明材料按規定需經司法部認可的律師認證或我國駐當地大使館(領使館)公證。帶着公證書、產權證、雙方的身份證原件複印件到房管部門辦理過户手續即可。



    由於公民是沒有土地的所有權的,故而擁有土地使用證的民事主體,也不可以依照自己的意願,將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旁人,否則是轉讓也是不會具備司法效力的。當然,可以將土地暫時的交由他人掌管、使用,此時自己也惡意得到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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