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二次抵押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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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二次抵押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二次抵押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二次抵押主要指的就是房屋已經存在着抵押的情況之下,可以再次來進行抵押。抵押房屋簽訂抵押合同後,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四十一條 當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財產抵押的,應當辦理抵押物登記,抵押合同自登記之日起生效。

二、房產抵押借款合同糾紛解決方式是什麼?

1、協商解決

合同雙方當事人如果在履行合同過程中出現了糾紛,首先應按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加以解決。既不應採取消極拖延的辦法,也不應採取扣發貨物或拒付貨款的辦法自行行使法律處分權,因為這兩種做法都無助於問題的解決。合同糾紛律師按照法律規定,應該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糾紛。協商解決糾紛,雙方是建立在互諒互讓、平等磋商的基礎之上,不影響團結以及今後的繼續合作,還可以節省時間、人力物力。

2、調解

合同糾紛的調解,是指雙方當事人自願在第三者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實、分清是非的基礎上,由第三者對糾紛雙方當事人進行説明勸導,促使他們互諒互讓,達成和解協議,從而解決糾紛的活動。

3、仲裁解決

仲裁是指合同雙方當事人發生爭執,協商不成時,根據有關規定或者當事人之間的協議,通過仲裁的方式解決。用仲裁的方法解決合同糾紛是常用的一種方式。

4、訴訟解決

當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在無特殊約定的情況直接通過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方式解決,訴訟解決糾紛時合同糾紛比較常見和有效的方法。抵押房屋簽訂抵押合同後,抵押合同自辦理抵押登記之日起生效。

在現實生活當中簽訂抵押合同,就意味着雙方關於抵押方面的問題已經達成了一致之後,就可以按照已經簽訂的抵押合同來履行自身的義務,比如説債務人不償還債務的時候可以要求對於抵押物進行拍賣變賣,並且獲得相關的價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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