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規定期限屆滿是什麼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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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規定期限屆滿是什麼意思?

法律規定期限屆滿是什麼意思?

期限屆滿是指規定期間的終期已經終了的事實。屆滿僅針對終期而言;其中依具體期日確定的期限,以規定期日的終了為屆滿,依一定期間確定的期限,則以該期間最後一日的終了為屆滿。我國民法上所稱屆滿包括本數在內。例如規定10天期滿的,包括第10天在內。

在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內,權利人提出請求的,人民法院就強制義務人履行所承擔的義務。而在法定的訴訟時效期間屆滿之後,權利人行使請求權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護。

值得注意的是,訴訟時效屆滿後,義務人雖可拒絕履行其義務,權利人請求權的行使僅發生障礙,權利本身及請求權並不消滅。當事人超過訴訟時效後起訴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受理後,如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訴訟時效抗辯且查明無中止,中斷,延長事由的,判決駁回其訴訟請求。如果另一方當事人未提出訴訟時效抗辯,則視為其自動放棄該權利,法院不得依照職權主動適用訴訟時效,應當受理支持其訴訟請求。

二、訴訟時效期限屆滿有什麼法律後果

1、債務人可以不履行債務

2、債權人喪失勝訴權。債權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審查認為沒有正當理由而時效已過的話,就不能判他勝訴。在法學上,將已過訴訟時效的債務稱為“自然債務”。

3、訴訟時效屆滿後,債務人由於不知道時效規定或者明知道時效規定而自願履行債務的,不得又以時效已過為由請求返還。

4、訴訟時效期滿的債權可以用來抵銷其他債務。例如,甲欠乙一筆錢,而乙也欠甲一筆錢,甲的債權已過訴訟時效,而乙的債權未過時效,這時,甲可以用已過訴訟時效的債權抵銷欠乙的債務。

5、訴訟時效期間同時適用於主債和從債。甲欠乙的錢,丙為甲的保證人,訴訟時效屆滿後,乙不能向甲要求償還,也不能轉而要求丙償還。

一般來説,債權期限屆滿就是是在該段時間之內,不需要履行自己的債務,而訴訟時效期限屆滿就是指這個時間過了之後,不能夠再進行起訴。所以一定要在期限規定之內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保證自己的應得的權利不受到他人的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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