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人死亡後債務要繼承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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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債務人還在世,那麼其債務當然是應該由其進行清償。那麼要是債務人死亡呢,此時其債務是否可以由其繼承人進行繼承?相信很多人都比較關心這方面的問題,接下來,本站小編就告訴大家債務人死亡後債務可以繼承嗎?

債務人死亡後債務要繼承嗎?

一、債務人死亡後債務要繼承嗎

根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 【遺產分割時的義務】分割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但是,應當為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來源的繼承人保留必要的遺產。

遺產已被分割而未清償債務時,如有法定繼承又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首先由法定繼承人用其所得遺產清償債務;不足清償時,剩餘的債務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所得遺產償還;如果只有遺囑繼承和遺贈的,由遺囑繼承人和受遺贈人按比例用所得遺產償還。

從廣義上來説,被繼承人的債務屬於個人的消極財產,只要是合法的個人財產,仍然屬於遺產。被繼承人死亡後分割遺產前,應當先查明被繼承人的個人財產情況,包括債務。分割遺產時應當預留所負債務的份額,提前清償或者提存;對於遺產分割前未發現的債務或者債權人未能及時主張的被繼承人的債務,遺產分割後主張的,繼承人應當從所繼承的份額承擔債務。

所謂遺產,就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公民死亡後,其所遺留的財產中既可能有財產權利,也可能有財產義務。遺產即是財產權利和財產義務的統一。

我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條規定“繼承遺產應當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所以在我國,公民繼承遺產既是一項財產權利又是一項財產義務。繼承人僅享受財產權利而不承擔財產義務,為我國法律所不允!

遺產債務是指被繼承人生前所欠的債務,即遺產中屬於財產義務的那一部分,被繼承人生前個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用於個人生活需要或個人行為(如侵權行為)所欠下的債務,均可構成遺產債務。

二、如何清償被繼承人的債務

根據《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條 【被繼承人税款、債務清償的原則】繼承人以所得遺產實際價值為限清償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超過遺產實際價值部分,繼承人自願償還的不在此限。繼承人放棄繼承的,對被繼承人依法應當繳納的税款和債務可以不負清償責任。

根據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債務人死亡後其債務並不會直接的就繼承。如果債務人的繼承人繼承了債務人的財產的話,那麼此時就需要在繼承財產的範圍內繼承其債務。也就是説在這種情況下,債務人的債務才會繼承。如果您對此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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