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相關規定借條打印出來可以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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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據相關規定借條打印出來可以嗎?

根據相關規定借條打印出來可以嗎?

借條可以打印,當然手寫的證明效力比較強。全文應當由債務人書寫並由債務人簽字(如果捺印更好),最好在借條中註明債務人的身份證號碼,並在借條後附帶身份證複印件(最好的方式就是直接在債務人的身份證複印件上或背面書寫借條)。

二、借條書寫時應該注意什麼?

1、格式應規範、清晰。

建議使用借條、收條等字據的規範格式。一個完整的借條主要包括四個要件:債權人、債務人、欠款內容以及歸還時間,當然還包括簽名及時間等內容;收條則應包括五個要件:交納人、收取人、交付理由、交付內容以及交付時間。這些內容反映在正規制作、填充式的字據(商店有售)上,使人一目瞭然,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十分明確。

2、形式注意事項。

書寫字據,字裏行間,不宜有空格空行,否則容易被持據人增寫其他內容。不要用褪色的筆書寫,鋼筆最好用黑墨水或者藍黑墨水,黑色水筆亦可。若用圓珠筆或其他易褪色的墨水寫字據,遭遇保存不當受潮或水浸時,字跡會變得模糊不清,亦可能為別有用心者利用化學制劑塗改製造良機。

3、標的物應寫清楚。

借款、還款,借物、還物,皆應寫清楚金額、數量,最好使用大寫數字,以防止塗改和偽造。是財,是物,要分清,不要模糊、混淆。

涉及數字部分,最好用大寫。有小寫而沒有大寫,大小寫不一致,數字前頭有空格,小數點位置不準確等,這些都便於持據人添加數字或修改,進而引發糾紛。如“貨款計拾捌萬人民幣(180000萬元)”,此為常見之失誤。

4、內容表述要清晰。

語句不可大意,順序不能顛倒,“借到張三”與“張三借到”便有天壤之別;不要將“借條”與“收條”相互改制,相關塗抹會為糾紛埋下伏筆;不要把“借條”變為“欠條”,有些公司拖欠民工工資,向民工出具借款“借條”而非公司拖欠工資的“欠條”,如此,一字之差,勞資糾紛瞬間轉變成民事借貸糾紛,民工對於企業長期拖欠工資的行為,便難以到勞動仲裁部門舉報、申訴,只能向法院起訴。

雖然借條可以手寫也可以打印,但是對於債權人來説,為了預防最後債務人不還錢,最好還是採取讓借錢的一方手寫借條,這樣能更有效的證明債務關係存在,對於打印的借條,由於只有簽字是手寫的,此時若是採取訴訟方式維權,還需要收集其他的證據,是比較麻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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