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權訴訟債權債務消滅

來源:法律科普站 2.22W
代位權訴訟債權債務消滅

債權是得請求他人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權利。本於權利義務相對原則,相對於債權者為債務,即必須為一定行為的民法上義務。因此債之關係本質上即為一司法上的債權債務關係,債權和債務都不能單獨存在,否則即失去意義。債權債務可以轉移也可以因債務人的償還行為而消失。但不管是債權債務的轉移還是債權債務的消失都必須符合相應的法律規定。

精選律師 · 講解實例

債權債務消滅


乙方指定的第三方與丙方簽署完成商品房認購書、買賣合同後,甲方在 (合同編號)之工程合同中對乙方的付款義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第三方在抵償房屋買賣合同中對丙方的付款義務所對應的債權債務(等同於抵償金額)消滅,即視為相關各方已就該等金額向相對方履行了付款義務。但相關各方仍應按照已簽署的工程相關協議及買賣協議合同之約定切實各自履行其他持續性合同義務。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