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制裁措施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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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行政制裁措施:

行政制裁措施有哪些

行政制裁可分為行政處罰、行政處分和勞動教養。

1、行政處罰是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規的公民或法人實施的一種強制性措施,是對有輕微違法行為尚不夠刑事處罰的公民或法人的一種制裁。

2、行政處分,是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有違法失職行為的國家工作人員或所屬人員所實施的一種懲戒措施。在中國,行政處分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開除、留用察看等。

3、勞動教養是中國對違法但不宜追究刑事責任的有勞動能力的人實行強制性教育改造的一種措施。

二、什麼是行政制裁:

行政制裁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或其它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根據法律賦予的權限,依法對違反行政法律規範或其它法律規範及內部紀律規定,但尚不夠刑事處分的人員,依法所採取的一種強制性制裁措施。

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行政處分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行政隸屬關係,對違反行政法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所實施的行政制度,有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和開除六種形式;行政處罰是指由特定的行政機關對違反行政法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所實施的行政制裁。行政處罰的種類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行政處罰七種形式。

依據制裁者與被制裁者的隸屬關係,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凡由特定的國家行政機關(如公安、税務、海關等機關)對個人或法人採取的制裁措施叫行政處罰;而由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根據法律賦予的權限給予其所屬人員的制裁叫行政處分,在中國亦稱紀律處分。

三、行政制裁特點:

1、只涉及違反行政法規和內部規章的責任問題,不涉及諸如刑事或民事責任問題。如果一個行為同時引起上述兩種法律關係,則應分別給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兩者不能互相代替;

2、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權利;

3、行政制裁由國家行政機關或國家授權的企事業單位的行政領導作出;

4、行政制裁適用行政程序。

綜上所述,我們可以看出行政制裁措施主要是包括行政處罰、行政處分和勞動教養三大類,而行政制裁分為行政處分和行政處罰兩種情況。而且,行政制裁和司法制裁值兩種不同的懲罰方式,如果都有違反的時候,兩者是不能互相代替的,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太原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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