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助執行司法解釋是什麼?
一、協助執行最新司法解釋是什麼?
協助執行最新司法解釋是:協助執行,是指由人民法院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協助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所確定內容的法律行為。委託執行是指因被執行人或者被執行人的財產在外地法院管轄範圍內,而由立案法院委託被執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法院執行的一項制度。民訴法規定委託執行,目的是為了降低執行成本,提高執行效率。協助執行,是指由人民法院以外的單位和個人,按照法協助執行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所確定內容的法律行為。
二、對於拒絕提供協助執行的機構有什麼處罰?
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是法院在執行某個發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時,需要有關單位或者個人協助執行的,會對協助執行的單位或者個人發出協助執行的通知。
如果不協助,會被法院拘留、罰款的。
(一)有關單位拒絕或者妨礙人民法院調查取證的
(二)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的
(三)有關單位接到人民法院協助執行通知書後,拒不協助扣留被執行人的收入。
(四)其他拒絕協助執行的。
可以予以拘留,並可以向監察機關或者有關機關提出予以紀律處分的司法建議。
三、對有協助執行義務單位如何執行
1、關於有關單位應當協助人民法院執行的具體各項義務,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有協助人民法院凍結、劃撥存款的義務。
2、被執行人所在單位、銀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儲蓄業務的單位有協助人民法院扣留、提取被執行人收入的義務。
3、法律文書指定交付的財物或者票證,有關單位持有該項財物或者票證的,應當根據人民法院的協助執行通知書轉交。
4、在執行中,需要辦理有關財產權證照轉移手續的,人民法院可以向有關單位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法院為了能夠更好的審理案件,審理的過程中可能需要相關的機構提供相關的證據材料等作為審理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的,有關機構或者部門必須要在接收到協助執行通知之後無條件的嚴格執行,如有不配合的情況的屬於違法行為,將會受到一系列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