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證據需要提交幾份

來源:法律科普站 1.48W

一、 民事訴訟證據需要提交幾份

民事訴訟證據需要提交幾份

需要根據對方當事人人數多少準備多少份證據,然後再準備一份給法院,也就是n 1份。當事人提交書證的,應當提交原件,提交不了原件,那麼提交複製品、照片、副本、節錄本。

二、 向法院提交證據需要寫證據目錄嗎?怎麼寫證據目錄?

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時候,最好提交一份證據目錄。證據目錄,包括序號、證據名稱、數量、證據來源、證明目標、原件還是複印件和頁數等。證據目錄有利於當事人闡述,有關聯證據的集中呈現,展示證據之間的邏輯關係。整理證據目錄時候,可以按照爭議焦點整理,又可以按照時間的順序整理,又可以按照證據規則進行整理。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證據,法院是否出具收據?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66條規定,法院收到當事人的證據材料後,應當出具民事訴訟證據材料收據,寫明證據名稱、頁數、份數、原件以及收到時間等,由法院經辦人員簽名或者蓋章。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證據後,法院是否出具收據,主要看當地法院的做法,法律規定的是應當出具收據,而不是必須的強制性要求。

四、如何向法院提交證據?

1、在案件受理通知書或者應訴通知書送達時候,當事人收到舉證通知書。當事人需要根據舉證通知書的期限內,提交證據。

2、當事人收集證據時候,發現無法調查收集證據時候,向法院書面申請調查收集證據。若證據可能滅失的時候,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若證據不能按時提交,及時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否則承擔不利後果。

3、當事人將證據收集好,整理證據目錄,到法院提交證據。

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的時候,一般需要遵循誰提出主張,誰就需要進行舉證的原則,因此當事人需要在規定的期限以內,提交相應的證據給到法院,而證據的份數需要根據當事人的多少來確定,同時在多加一份提交給法院。相應的,對於提交的證據,當事人也需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