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舉證時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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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民事訴訟舉證時限是多久

民事訴訟舉證時限是多久

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民事訴訟中有關“舉證時限”的規定主要包括以下幾方面:

1、被告應當在答辯期屆滿前提出書面答辯,闡明其對原告訴訟請求及所依據的事實和理由的意見。

2、人民法院應當在送達案件受理通知書和應訴通知書的同時向當事人送達舉證通知書。舉證通知書應當載明舉證責任的分配原則與要求、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調查取證的情形、人民法院根據案件情況指定的舉證期限以及逾期提供證據的法律後果。

3、舉證期限: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65條的規定,人民法院根據當事人的主張和案件審理情況確定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及其期限。

4、人民法院確定舉證期限,第一審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於十五日,當事人提供新的證據的第二審案件不得少於十日

5、當事人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交的,視為放棄舉證權利。

6、當事人增加、變更訴訟請求或者提起反訴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屆滿前提出。

7、當事人變更訴訟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重新指定舉證期限。

8、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確有困難的,應當在舉證期限內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經人民法院准許,可以適當延長舉證期限。當事人在延長的舉證期限內提交證據材料仍有困難的,可以再次提出延期申請,是否准許由人民法院決定。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23條規定,當事人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74條的規定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的,不得遲於舉證期限屆滿前7日,當事人申請保全證據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其提供相應的擔保。

二、民事訴訟證據特徵

民事訴訟證據有三個基本特徵:即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

所謂民事證據的客觀性,是指證據必須客觀存在的事實,即具有客觀性,客觀性是指民事訴訟證據本身是客觀的,真實的,而不是想象的、虛構的、捏造的。

所謂關聯性,是指證據與證明對象之間具有的某種內在的聯繫。

證據材料最終被採信為證據的要經過兩個階段。首先,必須看證據材料是否具有關聯性,沒有關聯性的證據材料不能考慮採用為證據。其次,對於有關聯性的證據材料,還應就其關聯性的程度加以評價。

所謂合法性,是指證據必須符合法律的要求,不為法律禁止。

合法性不僅指證據必須按照法定程序收集和提供,還必須符合法律規定條件。概括起來,合法性包括三個方面:收集證據的合法性;證據形式的合法性;證據材料轉化為證據的合法性。證據材料要成為證據必須經過法律規定的程序。

民事訴訟證據的客觀性、關聯性與合法性是任何一件民事證據必須同時具備的屬性,三者缺一不可。但客觀性、關聯性和合法性之間又絕不能等量齊觀。客觀性是民事訴訟證據的前提屬性,沒有客觀性不可能有關聯性和合法性。只有具有客觀性的證據材料才有可能具備關聯性。只有具有客觀性和關聯性的證據材料才有可能具有合法性。而在某種意義上,合法性又是最重要的。一個證據材料如果同時具備客觀性與關聯性,但不具備合法性,一般來説它不可能成為民事訴訟證據。例如,《民事訴訟法》規定:“勘驗人應當將勘驗情況和結果製作筆錄,由勘驗人、當事人和被邀參加人簽名或者蓋章。”也就是説,如果勘驗情況和結果即使是客觀的和與案件有關聯的,但如果沒有滿足合法性的要求,即勘驗人或當事人沒有在筆錄上簽名或蓋章,它仍不能成其為民事訴訟證據。

民事訴訟中,舉證期限比較靈活,可以由當事人商議後經人民法院同意確定舉證期限,也可以在某些情況下江期限延長或縮短。郵件信件、聊天記錄截圖、物證、影音資料、證人證言等均可以作為庭審證據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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