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概念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是指偽造、變造匯票、本票、支票,偽造、變造委託收款憑證、匯款憑證、銀行存單等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偽造、變造信用證或者附隨的單據、文件或者偽造信用卡的行為。...
偽造、變造國家有價證券罪量刑標準
1、偽造、變造國庫券或者國家發行的其他有價證券,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特別巨大...
偽造貨幣罪的認定
本罪為行為犯。一般説來,行為人只要出於故意實施了偽造貨幣的行為,就可構成本罪,但這並不是説一定就構成犯罪,這是因為任何違法行為包括偽造貨幣的行為只有達到一定危害程度時才能構成犯罪。行為人實施偽造貨幣犯罪行為後...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總面額在五千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量刑標準
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偽造的貨幣換取貨幣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
偽造、變造、轉讓金融機構經營許可證、批准文件罪立案標準
偽造、變造、轉讓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應予立案追訴。...
違法發放貸款罪概念
違法發放貸款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玩忽職守或者濫用職權,向關係人以外的其他人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關係人是指:商業銀行的董事、監事、管理人員、信貸業務人員及其...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概念
偽造、變造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是指違反國家有關有價證券管理法規,偽造、變造股票或者公司、企業債券,數額較大的行為。...
金融工作人員購買假幣、以假幣換取貨幣罪司法解釋
一、《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偽造貨幣等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三、《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
逃匯罪立案標準
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國家規定,擅自將外匯存放境外,或者將境內的外匯非法轉移到境外,單筆在二百萬美元以上或者累計數額在五百萬美元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偽造、變造金融票證罪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二十九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案(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條)]偽造、變造金融票證,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偽造、變造匯票、本票、...
變造貨幣罪概念
變造貨幣罪,是指對真幣採用挖補、剪貼、揭層、拼湊、塗改等方法進行加工處理,改變貨幣的真實形狀、圖案、面值或張數,增大票面面額或者增加票張數量,數額較大的行為。...
洗錢罪概念
洗錢罪是指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詐騙犯罪的違法所得及其收益,為掩飾、隱瞞其來源和性質,而提供資金賬户的,或者協助將財產轉換為現...
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欺詐發行股票債券罪的區別與聯繫後罪是刑法破壞經濟秩序罪專章中妨害公司、企業管理秩序罪專節中所規定的犯罪。二罪的主要聯繫點在於,兩者都有詐欺認購人的主觀故意;所發行的股票、公司、企業債券都有虛假...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量刑標準
1、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二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
變造貨幣罪立案標準
變造貨幣,總面額在二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二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
對違法票據承兑、付款、保證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是特殊主體,僅限於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是過失。(三)客體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國家的票據管理制度和金融機構的信譽。(四)客觀方面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銀...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 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客體是國家的金融信貸秩序。 2、客觀要件 本罪客觀方面表現為,未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以或者不以吸收公眾存款的名義,出具憑證,承諾在一定期限內還本付息,擾亂金融秩序...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概念
吸收客户資金不入賬罪,是指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以牟利為目的,採取吸收客户資金不入帳的方式,將資金用於非法拆借、發放貸款,造成重大損失的行為。...
高利轉貸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借款人,即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主管機關核准登記的企(事)業法人、其他經濟組織、個體工商户或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上只...
竊取、收買、非法提供信用卡信息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犯罪對象是信用卡資料信息。(二)主觀要件本罪地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三)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信用卡管理秩序。(四)客觀要件本罪地客觀方面表現為以祕密手段獲取或者以金錢...
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的認定
適用本罪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有些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為了擴大業務,不向主管機關申報而擅自設立營業網點,增設分支機構,或者雖向主管機關申報,在主...
騙取貸款、票據承兑、金融票證罪量刑標準
1、以欺騙手段取得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貸款、票據承兑、信用證、保函等,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給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造成特別重大損失或者有其他特別嚴...
對違法票據承兑、付款、保證罪量刑標準
1、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對違反票據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或者保證,造成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
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有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及單位,才能構成本罪。非上述人員、單位不能構成本罪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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