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概念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或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
偽造、盜竊、買賣、非法提供、非法使用武裝部隊專用標誌罪量刑標準
1、偽造、盜竊、買賣或者非法提供、使用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2、單位犯本罪的,對單位判處罰...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的認定
區分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的界限: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搶奪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兩罪的犯罪主體、主觀方面、客觀方面...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概念
故意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罪,是指明知是不合格的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而提供給武裝部隊的行為。...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科研、生產、銷售單位因不具備完成軍事訂貨任務的條件而拒絕軍事訂貨;平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非罪的界限只有情節嚴重的才能構成本罪,所以“情節嚴重”與否是劃分本罪與非罪的最主要的標準。此外,還應注意戰時與平時的界限,若是平時拒絕、逃避徵召或者軍事訓練的,則不能以本罪論處。(二)區分本罪與逃...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罪立案標準
戰時拒絕軍事徵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無正當理由拒絕軍事徵用三次以上的;(二)採取暴力、威脅、欺騙等手段拒絕軍事徵用的;(三)聯絡、煽動他人共同拒絕軍事徵用的;(四)拒絕重要軍事徵用,影響重要軍事任務完成的;(五)其...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和情節嚴重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行為人不知道僱用的是逃離部隊的軍人,或者明知僱用的是逃離部隊的軍人,但不屬於情節嚴重的,都不構成犯罪。(二)區分本罪與窩藏...
戰時拒絕、逃避徵召、軍事訓練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預備役人員,非預備役人員不構成本罪。根據兵役法規定的精神,“預備役人員”是指軍隊外服兵役的人員,包括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他們積極履行兵役法所規定的兵役義務,是...
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構成要件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屬必要共犯,能構成本罪主體的只能是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
阻礙軍事行動罪量刑標準
故意阻礙武裝部隊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七條[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九條)]戰時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
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立案標準
《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一)》第九十二條[僱用逃離部隊軍人案(刑法第三百七十三條)]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僱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僱用一人六個月以...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罪的認定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本罪與戰時掠奪居民財物罪的界限。前者是因軍事需要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是通有緊急情況的武裝部隊的指揮人員依法作出的有償使用公民、單位的財物,與後者出於非法佔有的目的而由軍人擅自進行...
戰時窩藏逃離部隊軍人罪的認定
(一)區分本罪與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界限二者對象相同,行為亦有某些相似,如都可能提供住食場所、財物等,因此,容易發生混淆,但兩者還是有着本質的區別:(1)主觀故意內容不同。本罪意圖在於使其受到窩藏,即逃避部隊及其他有關...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罪量刑標準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概念
戰時拒絕、逃避服役罪,是指戰時兵役部門向公民發出應徵服役通知,公民拒絕或者逃避兵役部門的應徵,情節嚴重的情形。...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概念
戰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罪,是指戰時有關生產、銷售單位無正當理由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的行為。...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的認定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把握以下幾點:1、是否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如果沒有捏造事實,而是散佈有關我方不利的真實情況,即使擾亂了軍心,也不能以本罪論處。如果所散佈的是有關軍事機密,如我軍的傷亡人數、戰役失...
戰時造謠擾亂軍心罪量刑標準
戰時造謠惑眾,擾亂軍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戰時故意提供虛假敵情罪量刑標準
戰時故意向武裝部隊提供虛假敵情,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阻礙軍人執行職務罪量刑標準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軍人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破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的認定
(一)區分破壞本罪與破壞交通設施罪、破壞易燃易爆設備罪、破壞廣播電視、公用電信設施罪的界限他們在犯罪的主體、對象、犯罪的手段、犯罪的故意等方面有相同之處。其主要區別在於:(1)本罪屬於危害軍事利益的犯罪,而後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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