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害國防利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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瀆職罪
走私罪
貪污賄賂罪
侵犯財產罪
金融詐騙罪
妨害司法罪
妨害文物管理罪
軍人違反職責罪
危害公共安全罪
危害公共衞生罪
危害國防利益罪
危害國家安全罪
危害税收徵管罪
擾亂公共秩序罪
擾亂市場秩序罪
侵犯知識產權罪
妨害國(邊)境管理罪
破壞環境資源保護罪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
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罪
製作.販賣.傳播淫穢物品罪
走私.販賣.運輸.製造毒品罪
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
妨害對公司.企業的管理秩序罪
組織.強迫.引誘.容留.介紹賣淫罪
接送不合格兵員罪是指徵兵工作人員在徵兵工作中徇私舞弊,將不符合條件的應徵公民接送進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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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區分本罪與僱用逃離部隊軍人罪的界限二者對象相同,行為亦有某些相似,如都可能提供住食場所、財物等,因此,容易發生混淆,但兩者還是有着本質的區別:(1)主觀故意內容不同。本罪意圖在於使其受到窩藏,即逃避部隊及其他有關...
過失提供不合格武器裝備、軍事設施,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主體要件本罪的犯罪主體是一般主體,即年滿十六週歲以上、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2、主觀要件本罪在犯罪主觀方面表現是故意,即行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為是在戰時造謠擾亂軍心,並希望這種結果發生。3、客體要件本...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劃清本罪與非罪的界限,應當把握好以下兩個問題。一是不管偽造、盜竊、買賣的武裝部隊車輛號牌等專用標誌本身是否真實(如買賣的是偽造、變造的軍車號牌等),只要實施了上述行為,情節嚴重的,就構成本罪。當然...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而為其提供隱蔽處所、財物。如果不知是逃離部隊的軍人,以...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即年滿16週歲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既可以是軍人,又可以是非軍人。單位不能構成本罪。(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於故意,即明知是武裝部隊的公文、證件及印章而仍決意...
1、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一般主體。即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構成本罪。本罪屬必要共犯,能構成本罪主體的只能是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者。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罪,是指盜竊或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行為。...
1、過失損壞武器裝備、軍事設施、軍事通信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別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2、戰時犯本罪的,從重處罰。...
盜竊、搶奪武裝部隊公文、證件、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1、主體要件本罪主體是特殊主體,即必須是具有在徵兵工作中負有徵兵職責的徵兵工作人員。既包括地方武裝部負責徵兵工作的人員,也包括徵兵部隊派出的武裝部隊工作人員。2、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即行為人明知...
一、罪與非罪的界限行為人實施阻礙軍事行動的方法,可以採用放火、決水、爆炸、投毒,破壞交通工具、破壞交通設施,破壞通訊設備,侵入國防建設領域的計算機信息系統,衝擊軍事機關,搶奪、搶劫槍支、彈藥、爆炸物,殺人、傷害、綁...
阻礙軍事行動罪是指非軍職人員採用各種非法手段,阻撓武裝部隊的軍事行動,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
煽動軍人逃離部隊罪是指煽動軍人逃離部隊,情節嚴重的行為。...
(一)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在於把握以下幾點:1、是否實施了捏造事實的行為。如果沒有捏造事實,而是散佈有關我方不利的真實情況,即使擾亂了軍心,也不能以本罪論處。如果所散佈的是有關軍事機密,如我軍的傷亡人數、戰役失...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特殊主體,即只有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者和銷售者才能構成本罪。國家對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和銷售有嚴格的規定,並非任何個人與企業都可以任意成為武器裝備、軍事設施的生產者和銷售者。單位...
戰時拒絕軍事徵收、徵用,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但法律規定只追究聚眾衝擊軍事禁區中的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員的刑事責任。首要分子是指在聚眾衝擊軍事禁區中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這種首要分子和其他積極參加的人既...
(一)主體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只能是預備役人員,非預備役人員不構成本罪。根據兵役法規定的精神,“預備役人員”是指軍隊外服兵役的人員,包括編入民兵組織或者經過登記服預備役的人員,他們積極履行兵役法所規定的兵役義務,是...
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罪是指聚眾擾亂軍事管理區秩序,情節嚴重,致使軍事管理區工作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害的行為。...
(一)主體本罪主體僅限於單位。承擔刑事責任的是負有軍事訂貨義務的生產、銷售單位及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二)主觀方面本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故意。如果不是出於故意,而是客觀上無法完成訂貨,沒有條...
認定本罪時應注意區分罪與非罪的界限:本罪以“戰時”拒絕或者“故意”延誤軍事訂貨“情節嚴重”作為犯罪構成要件。如果科研、生產、銷售單位因不具備完成軍事訂貨任務的條件而拒絕軍事訂貨;平時拒絕、故意延誤軍事訂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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