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土地需要劃撥土地税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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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城市的土地屬於國家所有。劃撥土地一般是為了政府的使用或者為了國家利益而必須使用的土地。這種土地由國家依法劃撥,是一種無期限、無税費、具有公益目的行政行為。但是劃撥土地必須要經過有關機關的批准,未經批准的不得使用。此處的不交税費不是全部的税費都不交,下面小編向大家介紹一下哪些土地需要劃撥土地税費。

哪些土地需要劃撥土地税費?

一、有關劃撥土地税費

1、我國城市的土地歸國家,國家依法實行國有土地有償和限期使用制度。實現國有土地的有償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為土地使用權出讓,即“國家以土地者的身份將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並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2、申請劃撥土地一般不收取費用,但需要符合劃撥條件才能取得劃撥土地,僅需支付土地徵收費用,在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時,取得使用權者應對原土地者和土地使用者的投入和收益造成的損失進行補償。

3、土地出讓金(受讓方繳付,一般由政府定價,大概是成交價格的40%左右,具體可到土地所在地的土管部門諮詢。)或是土地收益金(由轉讓方繳付,轉讓土地交易金額按規定比例繳付或是規定數額繳付,該比例或數額一般由各省級政府規定。同樣也可到土管部門諮詢。)

4、契税:3%--5%,具體由省級政府規定,由受讓方實際承擔,由轉讓方補繳給政府

5、土地使用税:一般,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額如下:(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各省級政府有權在此幅度內規定相應數額。

二、申請劃撥土地需要多長時間

1、我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條規定,建設單位使用國有土地,應當以出讓等有償使用方式取得;但是,下列建設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可以以劃撥方式取得:國家機關用地和軍事用地;城市基礎設施用地和公益事業用地;國家重點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礎設施用地;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用地。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

國家徵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後,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並組織實施。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擬申請徵收土地的,應當開展擬徵收土地現狀調查和社會穩定風險評估,並將徵收範圍、土地現狀、徵收目的、補償標準、安置方式和社會保障等在擬徵收土地所在的鄉(鎮)和村、村民小組範圍內公告至少三十日,聽取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成員、村民委員會和其他利害關係人的意見。多數被徵地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認為徵地補償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召開聽證會,並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聽證會情況修改方案。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應當在公告規定期限內,持不動產權屬證明材料辦理補償登記。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測算並落實有關費用,保證足額到位,與擬徵收土地的所有權人、使用權人就補償、安置等簽訂協議;個別確實難以達成協議的,應當在申請徵收土地時如實説明。相關前期工作完成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請徵收土地。

2、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申請劃撥整個流程需要的時間也比較多,一般辦理下來也需要一兩個月才可以。

3、首先在城市、鎮規劃區內以劃撥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建設項目,經有關部門批准、核准、備案一般7個工作日之內通知結果,建設單位應當向城市、縣人民政府城鄉規劃主管部門提出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申請。

4、審核通知許可建設單位在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後,方可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門申請用地,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審批遞交資料15天內進行結果公示,再由土地主管部門劃撥土地。

5、後就是辦理相關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建設許可證等證件了,辦理證件手續時間因個人而定,一般提交資料當日即可下證。

三、劃撥土地税費的變更程序。

1、向有批准權的政府申請批准(誰劃撥的,誰就是有批准權的政府);這個是首要程序。如果政府不批准的話,轉讓為無效的。

2、准予轉讓的,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並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依法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金上繳國家或作其他處理

3、向縣級以上地方房管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登記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土管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核實後,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四、下列土地免繳土地使用税:

(一)國家機關、人民團體、軍隊自用的土地;

(二)由國家財政部門撥付事業經費的單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廟、公園、名勝古蹟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廣場、綠化地帶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於農、林、牧、漁業的生產用地;

(六)經批准開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廢棄土地,從使用的月份起免繳土地使用税5年至10年;

(七)由財政部另行規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設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可見具有公益目的的土地可免繳税費。為了治理環境和修建公共設施等一切為了人民的利益的行為可不繳納劃撥土地税費。我國實行土地公有制,有國家管理土地的整體運作和規劃。任何人不得私自利用土地行事。土地是國家主權的象徵,它代表了整個國家的形象。因此,每個人都有依法用地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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