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 - 領失業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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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 領失業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實踐中,勞動者在非因本人原因的情況下而失業的,如果之前也購買了失業保險,那麼此時可以看自身是否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這可以暫時的對自己的生活有一個救濟。一般在申請領取失業金的時候要求當事人提供相應的材料,那領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申領失業保險金的程序是怎樣的

1、職工失業後,60日內到指定的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

2、申領失業保險金時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①本人身份證明,②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③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④省級勞動保障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應在10日內告知審核結果。符合條件的,在經辦機構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在經辦機構取得單證,再憑單證到指定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①重新就業;②應徵服兵役;③移居境外;④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⑤被判刑收監執行或者被勞動教養;⑥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指定的機構介紹的工作;⑦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領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

符合領取失業保險金條件的失業人員,失業60日之內到失業保險經辦機構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登記表》,並帶齊以下證件和資料:

1、本人的居民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2、原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工作)關係的證明及複印件;

3、户口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區勞動保障站(中心)開出的《失業證》或辦理《失業證》的證明;

4、本人一寸免冠近照三張。

辦理完登記後,失業人員本人於每月20日前持《失業保險金領取證》和身份證到經辦機構辦理領取手續,每月25日後到銀行領取當月失業保險金。未簽字報告本人就業狀況的,停發當月失業保險金和門診醫療費。農民合同工一次性領取生活補助金。

第一次辦理失業登記的失業人員當月26日到經辦機構領取存摺(若26日是雙休日,則向後順延)。

要想享受到相應的待遇,自然首先要滿足了規定的條件才行,在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時候也不例外,所以並不是只要勞動者有繳存失業保險費,在失業的情況下就一定能領取到失業金。至於領失業金需要什麼材料,上文已經提供了介紹,希望可以為你提供一些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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