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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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拆遷安置房買賣合同效力有嗎?

拆遷安置房可以買賣,通常安置房買賣合同是有法律效力的,買賣安置房所簽訂的房屋買賣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協議合法有效,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合同有效成立的條件:

(一)當事人必須在自願和真實的基礎上達成協議

(二)當事人應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三)合同的標的和內容都必須合法

(四)必須是互為有償的

(五)合同的形式必須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

二、安置房買賣要滿足什麼條件?

1、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安置房未滿5年的話,不可正式上市交易,而5年的時間是以購房家庭所取得的契税完税的憑證時間或安置房發證的時間為準。

2、若購買的安置房住滿了5年,並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核准,滿5的安置房,只要補交土地出讓金,再將安置房轉為商品房之後,就能合法進行銷售了。

3、若是安置房未住滿5年的話,在買賣時所簽署的合同或協議是無效的,不受我國合同法的保護。此外,安置房在5年以內,因繼承、贈與或離婚等原因需要變更房屋產權的,那麼,受讓必須符合安置房申請購買條件,並經經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批准,辦理安置房變更登記手續,原安置房性質不變。

三、安置房買賣需要哪些手續?

個人拆遷安置房轉移過户程序

先給該安置房辦理房產證,然後才可以進行過户,辦理房產證的條件是房產住滿5年。辦理房產證後可以按照正常的流程進行過户,流程如下:先簽訂房地產買賣合同(當地房地產交易可買到),在合同裏面都寫明你們雙方的約定,比如怎麼付款,分幾次付款,一般都是簽了買賣合同首付給他三成,然後去房地產交易過户,過户當日付六成,等你拿到產證後給他後的1成。

過户的手續不復雜,只要雙方的身份證原件以及複印件、户口本、結婚證、税費繳納憑證、合同還有房產證,就可以去過户了。注意的是雙方當事人一定都要到場,要簽字的,如一方不去的話要去公證處作委託的。

申辦材料:開發商名下的房產證原件。開發商的法人委託書。拆遷前個人房產證原件或房產證註銷證明。被安置人身份證複印件。拆遷安置協議。房屋移轉過户申請書。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測量分户平面圖。如被拆遷人死亡,應提供死亡證明和代理人證明及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

綜合上面所説的,安置房買賣合同需要上出賣方和買受方進行簽訂,對於此合同只要按法律所規定的條款來進行訂立,那麼就是有效的,所以,合同的訂立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如果遇到合同的條款存在不公平的情形,那麼也是可以拒絕簽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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