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2.35W

我國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條規定: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經依法登記,發生效力;未經登記,不發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因此,拆遷安置房到底能不能買賣主要看它能不能在房產管理部門辦理產權登記。具體分以下幾種情況:

拆遷安置房買賣有法律效力嗎?

1、雖是拆遷安置房但已經領取房屋權屬證書,這種房屋當然可以進行買賣,其效力相當於普通的商品房買賣。

2、拆遷安置房在未領取權屬證書前發生的買賣。根據我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二百三十八條第(六)款規定:未依法登記領取權屬證書的房地產不得轉讓。據此,如果雙方發生爭議訴訟至法院時爭議房屋上不具備領取房屋權屬證書的條件,人民法院一般會因爭議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而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這就是你朋友所稱的安置房不能買賣的緣由。但鑑於拆遷安置房必須要經過一段時間才能領到房屋權屬證書,房價在此期間會有波動,因而違約方應承擔主要責任,需要賠償守約方為此造成的房價上漲或下跌的損失。

3、買賣雙方簽訂合同時房屋不具備權屬證書,但發生爭議時該房屋已經領取了權屬證書(包括可以領取而賣房人故意不去領取)的情形,一般也視為買賣行為有效,可以通過法院訴訟,可以要求強制過户。

安置房,是政府進行城市道路建設和其他公共設施建設項目時,對被拆遷住户進行安置所建的房屋。安置的對象是城市居民被拆遷户,也包括徵拆遷房屋的農户。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