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條件是什麼?
根據《西安市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二十四條 符合下列條件的家庭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
(一)具有本市城鎮户口(包括符合當地安置條件的軍隊人員);
(二)無房或住房困難家庭;
(三)符合市政府確定的中低收入線標準;
(四)市政府規定的其他條件。
城市規劃區內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拆遷中的被拆遷人可以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或用經濟適用住房對其安置。其購買的面積及產權界定按照拆遷安置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五條 經濟適用住房的家庭中低收入線標準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經市政府批准,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住房困難户是指人均住房面積低於全市人均住房面積60%或住房建築面積低於45平方米的家庭。人均住房標準由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會同相關部門確定,每年向社會公佈一次。
第二十六條符合本辦法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條件的家庭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時,應當向市經濟適用住房主管部門提出購房申請,填寫《西安市城鎮居民經濟適用住房購買資格申請審核表》,並提供下列材料:
(一)家庭成員身份證和户籍證明;
(二)婚姻狀況證明;
(三)家庭成員收入和住房證明;
(四)其他需要提供證明材料。
二、經濟適用房二次貸款可以嗎?
經濟適用房二次貸款是可行的,經濟適用房的住户一般住滿5年就可以對自己的房屋進行交易,可以通過自己的房產證進行抵押然後進行二次貸款,如果出讓房屋的話,應該向政府支付一定的土地收益金等規定。
可以的,證滿5年獲得完全產權以後可以做抵押貸款。
《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第三十條 經濟適用住房購房人擁有有限產權。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不滿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購房人因特殊原因確需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由政府按照原價格並考慮折舊和物價水平等因素進行回購。
購買經濟適用住房滿5年,購房人上市轉讓經濟適用住房的,應按照屆時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與經濟適用住房差價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具體交納比例由市、縣人民政府確定,政府可優先回購;購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標準向政府交納土地收益等相關價款後,取得完全產權。
上述規定應在經濟適用住房購買合同中予以載明,並明確相關違約責任。
我國的經濟適用房是我國的政府對我國的人民的住房的生活保障,此時我們如果遇到了需要申請經濟適用房的情況的時候,應當關注相關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