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不用土地使用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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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地產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不用土地使用税?

房地產企業什麼時候開始不用土地使用税?

由於房地產開發企業的商品房佔地是隨着銷售而逐漸減少的,因此,房地產開發企業對商品銷售期間,應按建築面積區分已售部分和未售部分,應由房地產開發企業和購買者分別按出售與未出售房產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計算繳納土地使用税。因此,應該按未銷售的商品房佔用的土地應繳納土地使用税,待商品房全部銷售完後,停止繳納土地使用税。

二、房地產企業土地使用税如何計算繳納?

房地產企業一般分期開發、分批次分樓棟交房,此時如果按照每半年或者每季度計算一次土地使用税,則會導致已經交付的房子部分時間內仍然在繳納土地使用税,因此我們建議逐月統計已交付面積採用按月遞減,可採用如下計算公式:

每月應納土地使用税=開發初期應税土地總面積×(1-截至上月末累計銷售商品房交付使用的建築面積÷商品房可售總建築面積)×土地使用税單位税額標準÷12

三、土地使用税繳納起始時間

《國家税務總局關於通過招拍掛方式取得土地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問題的公告》文件規定,通過招標、拍賣、掛牌方式取得的建設用地,不屬於新徵用的耕地。

對於這類建設用地,根據《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關於房產税、城鎮土地使用税有關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應由受讓方從合同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約定交付土地時間的,由受讓方從合同簽訂的次月起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税。

房地產企業繳納土地使用税與普通購一套兩套房的繳税不一樣,因為房地產企業有樓盤,一個樓盤就有很多套商品房,慢慢又會隨着出售減少,佔地自然縮減,因此,繳税也要隨着商品房減少而減少,直到全部銷售完,也就可以停止繳納土地使用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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