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 - 如何處理違反公司法的犯罪?

來源:法律科普站 8.5K

複雜的市場經濟必然導致公司經營的困難性,小公司有小公司的困擾,大公司有其難以逾越的鴻溝,公司管理結構的複雜性不僅對公司的發展戰略造成不良影響,可能還會侵犯公司的合法利益,那麼,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如何處理違反公司法犯罪呢?

董監高損害公司利益責任,如何處理違反公司法的犯罪?

董監高人員損害公司利益責任的認定,如何處理違反公司法的犯罪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條規定: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執行公司職務時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根據前述規定,認定董監高人員損害公司利益侵權賠償責任需滿足一定的構成要件,包括:

1、行為是發生在執行公司職務的過程中。如果董監高人員的行為不是發生在執行公司職務的過程中,則不必依據《公司法》的規定承擔責任,而可能直接依據侵權法規承擔責任。

2、行為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公司章程的規定。如果董監高人員的行為只是不符合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規定,則可能構成公司內部行政管理責任。

3、給公司造成損失。這是損害結果的要求。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章程的行為並沒有導致損失的結果,相關董事高管應停止相關行為,但不必承擔賠償責任。

《公司法》對公司發起人、股東的法律責任的規定,主要分佈在第一百九十九條、第二百條、第二百零一條等條文中,《刑法》中也有相關規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違反《公司法》規定,虛報註冊資本、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取得公司登記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對虛報註冊資本的公司,處以虛報註冊資本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對提交虛假材料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的公司,處以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撤銷公司登記或者吊銷營業執照。構成犯罪的,依《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報註冊資本金1%以上5%以下的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公司的發起人、股東虛假出資,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為出資的貨幣或者非貨幣財產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虛假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的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公司的發起人、股東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由公司登記機關責令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刑法》規定追究刑事責任,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抽逃出資金額2%以上10%以下的罰金。單位犯此罪的,對單位處以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以上就是對如何處理違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回答,通過上述條文我們可知國家有關法律對於侵害公司利益的違法人員有着嚴厲的懲處,另一方面也告誡了企業的從業人員,在企業的發展上相關的管理人員一定不能損害公司利益,這損害的不僅是自己的利益,同時也會受到法律的制裁。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