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期徒刑假釋的條件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3.02W

無期徒刑假釋的條件是什麼

被判處無期徒刑後,還有機會獲得假釋嗎?相信這是許多被判了無期徒刑的罪犯與其家人非常關注的一個問題,今天,我們就結合相關法律來具體看看是如何規定的吧。

首先,我們先來整明白什麼叫做假釋。假釋就是對於被判處了有期徒刑或者是被判無期徒刑的罪犯,因為其在監獄中表現良好,接受各個方面的教育,有悔改之心,決心不再危害社會,而附帶條件地釋放犯人,並帶有一定期限的考核期。

根據我國的刑法,對於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人,需要其實際執行刑期的時間要超過十年(如果與國家政治、國防、外交、民族、宗教相關,便可以不受其上所説的刑期限制),但是若是累犯,或者是因為殺人,搶劫等暴力性犯罪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按照規定,不得假釋。

當然,符合刑期要求的罪犯還不足以能夠申請假釋,最重要的是其在獄中能夠遵守規矩,接受教育,認真改造,積極勞動,有悔過之心,不再危害社會之意,這些才是最重要的條件。此規定的存在也是為了能夠給這些犯罪分子一個改過自新,重新做人的機會,讓其轉化為對社會有益的積極因素。

當然假釋之後還有一個考驗期,考驗犯罪分子是否已經改過自新,真誠悔過。這個考驗期從假釋的第一天開始算起,無期徒刑的考驗期為十年,略長於有期徒刑。

被判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再是隻能在牢獄中孤獨終老,終有一天,清醒悔過的他們能夠通過自己的努力與誠心,為自己博得重見天日,重新做人的機會。我認為,這就是設置無期徒刑能夠假釋的目的,也是為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罪犯爭取而來的一次改過自新、重新做人、實現自己的價值的權利。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