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與非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與非罪的區別是什麼?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與非罪的區別主要在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是否達到一定數目或者是達到了一定金額的非法收益。侵犯公民個人信息達到5000條的話就屬於犯罪,沒有超過5000條的話就是違法。
(一)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被他人用於犯罪的;
(二)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他人利用公民個人信息實施犯罪,向其出售或者提供的;
(三)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行蹤軌跡信息、通信內容、徵信信息、財產信息五十條以上的;
(四)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住宿信息、通信記錄、健康生理信息、交易信息等其他可能影響人身、財產安全的公民個人信息五百條以上的;
(五)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第三項、第四項規定以外的公民個人信息五千條以上的;
(六)數量未達到第三項至第五項規定標準,但是按相應比例合計達到有關數量標準的;
(七)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
(八)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數量或者數額達到第三項至第七項規定標準一半以上的;
(九)曾因侵犯公民個人信息受過刑事處罰或者二年內受過行政處罰,又非法獲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的;
(十)其他情節嚴重的情形。
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律師費是多少?
(一)辦理一審刑事案件
偵查階段的基準收費標準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起訴階段的基準收費標準為16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審判階段的基準收費標準為2500元/件,上浮不得超過20%(下浮不限)。
(二)辦理一審民事(經濟)案件
案件受理費1000元,有爭議標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費後,按照下列比例分檔累計標的費:
(1)爭議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下(含1萬元)的,免收標的費;
(2)爭議標的金額在1萬元以上至10萬元部分(含10萬元)的,按3%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3)爭議標的金額在10萬元至50萬元部分(含50萬元)的,按2%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4)爭議標的金額在50萬元至100萬元部分(含100萬元)的,按1.5%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5)爭議標的金額在100萬元以上的,按0.5%收取標的費,上下浮動幅度20%。
(三)辦理仲裁案件,按一審民事(經濟)案件標準收費。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的律師收費一般在1600元上下,如果是在審判階段的話就是2500元。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收益達到5000元的話就可以申請立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