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特點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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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特點是什麼?

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特點是什麼?

1、該信息的主體為自然人;

2、該信息與其自然人主體有切身地利益關係,如關係到個人尊嚴、個人的社會生存利益;

3、該信息具有隱私性;

4、該信息需被除自己之外的單位或個人所掌握。

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刑事處罰方式包括自由刑和罰金刑

自由刑具有矯正性、可分性、個別性和隔離性等優點,對於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來説,自由刑的選擇具有必要性: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社會危害性不是相當嚴重,對其配置較短刑期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既符合罪刑均衡原則,又不違背謙抑性原則;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自由刑主要包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和拘役兩種。

《刑法》規定,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對自然人犯罪的處罰方式主要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對於單位犯罪採取雙罰制.即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知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

二、冒用別人身份信息貸款會坐牢嗎?

冒用他人身份證貸款,構成侵犯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條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干涉、盜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權或者名稱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的規定,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證的屬於違法行為,將處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罰款,或者處十日以下拘留,有違法所得的,沒收違法所得。

其次,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屬於貸款詐騙,若情節嚴重,可構成金融詐騙罪, 貸款人將面臨牢獄之災。

最後,用別人身份證貸款將使得自己名譽受損,人機關機被破壞。因為,無論是偷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還是借用別人身份證貸款,都會造成經濟糾紛和信任危機。

冒用別人身份證進行貸款的,構成了侵犯公民姓名權的民事侵權行為。公民依法享有姓名權,有權決定、使用和按照規定更改自己的姓名,他人無權干涉。若出現盜用、冒用身份信息的可以追究冒用者的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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