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姦罪與強迫賣淫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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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強姦罪與強迫賣淫罪的區別是什麼?

強姦罪與強迫賣淫罪的區別是什麼

(一)二者侵害的客體不同。本罪侵害的客體是社會道德風尚與公民的人身權利;而強姦罪侵害的客體是婦女的性自由權利。

(二)二者侵害的對象不同。本罪侵害的對象既可以是女性,又可以是男性;而強姦罪侵害的對象只能是女性。

(三)行為人的故意內容不同。本罪行為人的故意內容是為了獲取錢財而強迫他人賣淫;強姦罪的行為人則是為了同他人發生性關係而實施暴力、脅迫等行為。

二、強迫賣淫罪的量刑標準是什麼?

犯強迫賣淫罪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1、強迫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少女賣淫的;

2、強迫多人賣淫或者多次強迫他人賣淫的;

3、強姦後迫使賣淫的;

4、造成被強迫賣淫的人重傷、死亡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三、強姦罪量刑標準

1、犯本罪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強姦婦女情節惡劣的。主要是指利用殘酷的暴力手段如捆綁、捂嘴、卡脖等強姦婦女的;在行奸過程中肆意蹂躪婦女的;長期多次對某一婦女進行強姦的;強姦精神病患者、嚴重的痴呆症患者、孕婦、病婦的;等等。

(2)強姦婦女多人的,既可以是多次強姦多名婦女,又可以是一次強姦多名婦女,多人是指3人以上,既包括婦女3人以上,又包括婦女、未成年少女共3人以上。

(3)在公共場所當眾強姦婦女的。是指車站、碼頭、醫院、學校、公園、劇院等人來人往較多的場所。

(4)二人以上輪姦的。是指兩名以上的男子在同一較短的時間內出於共同的強姦故意對同一婦女先後輪流強姦的行為。

(5)致使被害人重傷、死亡或者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是指行為人在強姦婦女之前或在強姦過程中故意使用暴力或因自己的性行為直接導致被害人重傷或直接導致當場死亡或經治療無效死亡。如果出於殺人故意而採用暴力將其殺死後再進行姦屍的,應以故意殺人罪論處,姦屍作為一個嚴重情節考慮。如果行為人在強姦婦女後,出於報復、滅口、逃跑又將婦女殺害或傷害的,應數罪併罰。其他嚴重後果,是指因強姦行為導致被害人精神失常、自殺或者婚姻破裂的等情況。

(6)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少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

當然在有些強迫賣淫的案件當中,可能強迫賣淫的犯罪嫌疑人也對受到強迫的這些受害者實施了強姦,可是在法律上強姦罪和強迫賣淫罪是不同的兩個罪名,如果有強迫賣淫並且也對受害人進行了強姦,那就同時構成了強姦罪和強迫賣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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