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故意的定義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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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犯罪故意的定義是怎樣的?

犯罪故意的定義是怎樣的

犯罪故意的定義是行為人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一種心理狀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4條第1款的規定,犯罪故意可以分為以下兩種類型:

1、直接故意

在直接故意中,存在認識程度上的差別,即明知自己的行為必然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但這種認識程度上的差異並不影響直接故意的成立。只要對危害結果的發生是明知的,無論是明知其必然發生還是明知其可能發生,並對這種危害結果持希望其發生的心理態度,即可構成直接故意。

2、間接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可能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並且有意放任,以致發生這種結果的心理態度。

二、犯罪故意從輕處罰的情形有哪些?

1、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週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2、已滿七十五週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3、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者控制自己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4、又聾又啞的人或者盲人犯罪,可以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5、緊急避險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不應有的損害的,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6、對於預備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7、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8、對於中止犯,沒有造成損害的,應當免除處罰;造成損害的,應當減輕處罰。

9、對於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0、對於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11、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於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12、犯罪以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對於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較輕的,可以免除處罰。

13、犯罪嫌疑人雖不具有前兩款規定的自首情節,但是如實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從輕處罰;因其如實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別嚴重後果發生的,可以減輕處罰。

14、犯罪分子有揭發他人犯罪行為,查證屬實的,或者提供重要線索,從而得以偵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現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15、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待行賄行為的,可以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犯罪故意的定義其實不難理解的,就像是故意殺人,在犯罪嫌疑人心目中是希望將受害人殺死的,跟犯罪故意相對的就是過失犯罪,故意犯罪具有較強的主觀惡意性,但在過失犯罪中,危害結果並不是嫌疑人希望看到的,嫌疑人自己可能也沒預料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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