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污罪的概念和認定條件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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貪污罪的概念和認定條件是什麼

現在我們國家關於“貪污罪”的治理力度非常大,那麼從法律的層面上來説,貪污罪是什麼呢?很多人不太瞭解。對於貪污罪而言究竟是怎麼認定的呢?小編為大家整理了一些相關的內容供大家參考。讓我們一起來看一看吧!

一、什麼是貪污罪:

貪污罪,是指國家工作人員和受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委託管理、經營國有財產的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二、構成貪污罪應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主體必須是國家工作人員。即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在國家權力機關、行政機關、司法機關以及軍事機關中行使一定職權、履行一定職務的人員。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家機關、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及其他依照法律從事公務的人員,以國家工作人員論。

2、侵犯的是公共財物,所謂公共財產是指國有財產、勞動羣眾集體所有的財產和用於扶貧和其他公益事業的社會捐助或者專項基金的財產。

3、主觀方面具有犯罪的故意。

4、行為上主要表現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佔有公共財物的行為。

以上就是關於“貪污罪”的相關問題的解釋,如您還有一些問題想要諮詢,可向專業的法律顧問尋求幫助。本站網站為您推薦專業的律師,幫助您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以上內容希望可以幫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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