緩刑的概念和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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緩刑的概念和適用條件分別是什麼

雖然很多罪犯會在訴訟過程中委託律師來為自己爭取緩刑,但説實話真正知道緩刑是什麼意思的人其實並不多,只不過認為被判緩刑可以暫時不用執行刑罰,因此才會不遺餘力的追求緩刑。想要了解緩刑就需要從緩刑的概念和適用條件入手,下文中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介紹。

一、緩刑的概念是什麼

緩刑,是指對犯罪人判處刑罰,但在一定時間內暫緩執行刑罰的制度。

緩刑的基本特點是:判處刑罰,同時宣告暫緩執行,但又在一定期限內保持執行的可能性。緩刑只適用於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和人身危險性較小,具有悔罪表現,認為暫緩執行刑罰不致再危害社會的犯罪分子。原判刑罰的不予執行是以犯罪分子在緩刑考驗期內沒有再犯新罪,或者未被發現漏罪,或者沒有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為條件的。如果再犯新罪,或者發現漏罪,則應撤銷緩刑,把前罪與後罪所判處的刑罰,依照數罪併罰的原則決定執行的刑罰;如果違反法律、法規或者有關規定,則應撤銷緩刑,執行原判刑罰。

我國刑法除規定了一般緩刑制度外,還規定了特殊緩刑制度,即戰時緩刑制度。根據刑法第449條的規定,戰時緩刑是指在戰時,對被判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沒有現實危險宣告緩刑的犯罪軍人,允許其戴罪立功,確有立功表現時,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的制度。戰時緩刑制度適用於特定時間和特定對象,其法律效果與一般緩刑制度也有所不同:即可以撤銷原判刑罰,不以犯罪論處。

二、緩刑的適用條件有哪些

根據《刑法》第72條、第74條的規定,適用一般緩刑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犯罪分子被判處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緩刑的特點是附條件地不執行原判刑罰,這就決定了其對象只能是罪行較輕、社會危害性較小的犯罪分子。

2、根據犯罪分子的犯罪情節和悔罪表現,適用緩刑確實不致再危害社會。這是適用緩刑的最關鍵的條件。也就是説,有些犯罪分子雖然被判處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但犯罪情節惡劣,沒有悔罪表現,不予關押可能會再危害社會,也不能宣告緩刑。只有確認犯罪分子留在社會上不致再危害社會,才能適用緩刑。

3、犯罪分子不是累犯。累犯屢教不改,主觀惡性深,人身危險性大,適用緩刑難以防止其再犯新罪。

在通過上文的講解之後,相信大家此時已經知道緩刑的概念和適用條件是怎樣的吧。如果罪犯要爭取緩刑,那首先要讓自己達到緩刑的條件,這樣才能給法官判緩刑的可能性。當然要是一開始就認定罪犯屬於累犯的話,那無論如何都是不會被適用緩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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