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錢和非法集資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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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錢和非法集資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在市場當中的經濟犯罪類型當中是包括洗錢跟非法集資的,可恰巧是這兩種新穎的罪名都是很多普通老百姓特別陌生的,尤其是很多人對於所謂的洗錢更是摸不着頭腦,其實洗錢大多數都是在毒品犯罪跟黑社會性質的這些團體當中比較常見的。下面小編詳細的給大家介紹一下反洗錢和非法集資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一、反洗錢和非法集資的具體概念是什麼?

1、反洗錢

反洗錢,是指為了預防通過各種方式掩飾、隱瞞毒品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恐怖活動犯罪、走私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來源和性質的洗錢活動。目前,常見的洗錢途徑廣泛涉及銀行、保險、證券、房地產等各種領域。

反洗錢是政府動用立法、司法力量,調動有關的組織和商業機構對可能的洗錢活動予以識別,對有關款項予以處置,對相關機構和人士予以懲罰,從而達到阻止犯罪活動目的的一項系統工程。從國際經驗來看,洗錢和反洗錢的主要活動都是在金融領域進行的,幾乎所有國家都把金融機構的反洗錢置於核心地位,國際社會進行反洗錢的合作也主要是在金融領域。

2、非法集資

非法集資(根據《關於取締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中有關問題的通知》規定)是指單位或者個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經有關部門批准,以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證券或者其他債權憑證的方式向社會公眾籌集資金,並承諾在一定期限內以貨幣、實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資人還本付息或給予回報的行為。

為依法懲治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集資詐騙等非法集資犯罪活動,最高人民法院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等有關單位,研究制定了《關於審理非法集資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該司法解釋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基層銀行反洗錢工作的對策和建議

(一)強化反洗錢意識,培養反洗錢骨幹隊伍

反洗錢培訓是銀行開展反洗錢工作必不可少的前提,是銀行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目的是保證銀行各個層級的工作人員都樹立洗錢風險意識、反洗錢法律意識及合規意識,明確自身應當承擔的責任,保證員工瞭解反洗錢法律法規的具體要求,掌握反洗錢工作必備的技能。以豐富多彩的形式,開展反洗錢宣傳活動,提高基層網點負責人對反洗錢工作的認識,促使他們對當前洗錢的嚴峻形勢及反洗錢的重要意義有所瞭解,讓他們能夠正確對待反洗錢在工作中形成的短期利益與長遠利益的關係,從而在工作中,自覺地履行反洗錢的工作義務。與此同時,通過制定和實施由淺入深的系列培訓計劃,從提高從業人員的反洗錢知識、技能出發,着重加強反洗錢專業知識培訓,培養一批具有反洗錢專業技能的業務骨幹。培訓應遵循“不同對象、不同方式、不同層次、不同內容”的原則,可採取實地培訓、網絡培訓、舉辦培訓班、組織反洗錢有獎知識競賽、在基層網點開展巡迴指導、案例剖析、以會代訓等豐富多樣的形式,以點帶面,豐富和提高金融從業人員的思想素質、反洗錢意識和反洗錢操作技能,全面提升銀行業反洗錢工作水平。

(二)廣泛宣傳,提高對反洗錢的認識

為了保護銀行良好的聲譽,承擔應有的社會責任,銀行應開展反洗錢宣傳工作。宣傳應區分對象的不同,採取內部宣傳和外部宣傳兩種宣傳方式。首先,應加強對中高層領導層的反洗錢宣傳,只有高級領導層在根本上樹立了反洗錢意識,才能保證整個銀行不受洗錢犯罪分子的侵害,保持良好聲譽,健康持續的發展。還可採取印製配發宣傳手冊、利用銀行內部網絡或內部刊物等方式開展內部員工反洗錢宣傳,在員工心中牢固樹立反洗錢意識,使員工轉變觀念,充分認識洗錢的危害及對銀行業務的影響,認識到自己在反洗錢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增強參加反洗錢工作的自覺性,增強反洗錢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其次,可採用形式多樣的方式對社會公眾開展宣傳教育活動,銀行網點可通過在營業場所醒目位置擺放宣傳資料、張貼宣傳海報、懸掛布標、向社會公眾發放宣傳手冊、解答客户疑問及藉助電子顯示屏滾動播放宣傳標語的方式進行宣傳,並設立反洗錢知識問答專櫃,邀請客户解答問卷等方式,普及反洗錢知識,形成正確的、積極的輿論導向,向公眾提示洗錢風險,要使社會公眾意識到可能被犯罪分子利用的危險,知曉如何參與反洗錢,如何保護自身的利益。

(三)建立反洗錢工作組織機構體系

在遵守並認真執行有關反洗錢制度、法規的基礎上,建立專門的反洗錢機構或明確相關職能部門履行反洗錢職責。一是建立反洗錢工作機制。應明確基層銀行反洗錢的主管部門、人員和職責,迅速組織開展反洗錢工作。要切實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重視程度,加強領導,在成立反洗錢工作領導小組及建立相應的辦事機構的基礎上,建立“一把手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職能部門牽頭抓,協作部門配合抓,營業網點共同抓,臨櫃人員重點抓”的工作體系,強化事前預防、事中控制和事後監督,在領導小組帶領下上下聯動,密切協作,共同做好反洗錢工作;二是要完善的崗位責任制。要加強反洗錢工作的監督檢查,健全反洗錢工作的考核機制,制定《反洗錢工作考核辦法》,加強對反洗錢工作的專項檢查、考核和評價。要建立反洗錢工作責任制,規定各相關部門的職責,分工明確,各盡其職。   

(四)建立健全反洗錢內控制度

反洗錢內部控制制度是銀行反洗錢工作順利開展的基礎。如果一個銀行的內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反洗錢工作將難以有效開展。在構建反洗錢內部控制的過程中,銀行應目標明確,有的放矢,使內部控制的方法、程序及措施在反洗錢工作中切實發揮保障作用。基層銀行應根據自身的特點和經營情況,制定適合本單位的反洗錢制度措施,將反洗錢法律、法規和部門規章要求,分解、細化落實到具體管理和業務流程當中去,並以此作為內部管理考核、獎勵和懲罰的依據,增強反洗錢制度的操作性和實效性,努力將各項制度、規定落到實處。並指導網點營銷人員正確認識和處理好反洗錢與業務發展的關係,依法經營,依法履行反洗錢的有關職責。

(五)全面推進客户身份識別

客户身份識別是我國反洗錢法律制度的強制性要求,是銀行及其工作人員必須履行的法律義務。是銀行做好客户風險分類、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客户身份資料和交易記錄保存及其他反洗錢工作的基礎。基層銀行應嚴格按照人民銀行《客户身份識別和客户身份資料及交易記錄保存管理辦法》等相關制度要求,開展客户身份識別工作。一是執行銀行賬户實名制,實行“瞭解你的客户”的原則,充分利用居民身份聯網核查系統、身份證鑑別儀,做好客户盡職調查,對居民的身份信息進行核實。二是瞭解客户背景、交易目的、交易性質、資金來源和用途。三是保存身份文件和交易記錄,為司法和執法當局日後的追查提供翔實的金融信息資料,達到利用有效的金融信息控制洗錢的目的。四是重點審查高風險客户,對於高風險客户,金融機構內部審查的頻率應遠遠高於低風險客户,盡職調查程序要得到客户個人財產、資金來源等問題的答案。

(六)加強大額和可疑交易識別、報送工作

交易報告制度是金融機構承擔反洗錢義務的機構將其在業務經營過程中經辦的超過規定金額或有洗錢嫌疑的金融交易信息報告給中國人民銀行的制度。主要包括大額交易報告和可疑交易報告兩類。交易報告制度為反洗錢行政執法部門提供了基礎信息來源,是反洗錢的基石。交易報告制度為金融機構反洗錢工作開展提供了保障,通過與客户身份識別制度、盡職調查制度、記錄保存制度的配合,成為預防金融機構被不法客户用作洗錢渠道的主要措施。交易是否可疑,只有在執行了必要的客户身份識別程序之後才能給出判斷。沒有經過客户身份識別程序而提出的可疑交易,只能是無根據的主觀臆斷,無情報價值可言。因此,客户身份識別是可疑交易的基礎。對於基層銀行來説,應就以下情況報告可疑交易。一是在確認和驗證客户身份存在困難時,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二是在確認和驗證客户身份時,發現客户身份存在異常的,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三是在對交易監測過程中,發現交易不符合基層銀行對該客户身份及風險狀況的判斷時,應考慮提交可疑交易報告。基層銀行應將可疑交易監測貫穿於業務辦理的各個環節,強化銀行網點的自主識別能力,通過合理有效的操作流程,對系統篩選的數據必須結合客户身份背景進行綜合分析,加大可疑交易人工判斷分析力度,逐步將反洗錢可疑交易報告由以客觀標準為主轉變為以主觀標準為主,在客觀指標基礎上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輔以客觀指標的可疑交易報告形成方法,提高可疑交易報告的情報價值。

(七)通過開展反洗錢現場交叉檢查,為金融機構搭建學習交流平台

反洗錢現場檢查是中國人民銀行通過進駐被查單位辦公場所,運用一系列檢查手段,監督被查單位執行國家反洗錢法律制度、履行反洗錢義務、預防洗錢的一種常用監管方式。建議人民銀行採取各家商業銀行聯動、以查代訓的方式,開展反洗錢現場交叉檢查工作。檢查可採取抽調各家銀行反洗錢管理員,以交叉檢查的方式參與人民銀行反洗錢現場檢查。參加檢查的成員可以利用檢查機會,相互學習,取長補短,並通過行際之間的對比,及時找出本行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通過交叉檢查,強化反洗錢管理工作,豐富反洗錢培訓形式,促進商業銀行之間的相互學習和交流,為提升金融系統反洗錢管理水平奠定良好基礎。

實際上反洗錢跟非法集資這兩種罪名根本就沒有任何的聯繫,反洗錢這是我國政府建立在某些團體有洗錢的這種行為的時候,通過司法力量以及商業機構對洗錢的這種活動予以識別,而非法集資主要是針對我國金融機構和普通民眾的一種經濟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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