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才能算是正當防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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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才能算是正當防衞?

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其意義在於保障社會公共利益和其他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鼓勵公民和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鬥爭,震懾犯罪分子,使其不敢輕舉妄動。那麼,怎樣才算正當防衞,究竟成立正當防衞需要具備哪些條件?請看下文。

一、如何才能算是正當防衞

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衞,不負刑事責任。

二、成立正當防衞需要具備哪些條件

(一)起因條件:不法侵害現實存在

正當防衞的起因必須是具有客觀存在的不法侵害。“不法”指法令所不允許的,其侵害行為構成犯罪為條件。並非針對所有的犯罪行為都可以進行正當防衞,例如貪污罪等等不具有緊迫性的犯罪,一般不適用正當防衞。

不法侵害應是由人實施的,對於動物的加害動作予以反擊,原則上繫緊急避險而非正當防衞。不法侵害必須現實存在。如果防衞人誤以為存在不法侵害,那麼就構成假想防衞。

(二)時間條件:不法侵害正在進行

不法侵害正在進行的時候,才能對合法權益造成威脅性和緊迫性,因此才可以使防衞行為具有合法性。不法侵害的開始時間,一般認為以不法侵害人開始着手實施侵害行為時開始,但是在不法侵害的現實威脅十分明顯緊迫,且待其實施後將造成不可彌補的危害時,可以認為侵害行為已經開始。

(三)主觀條件:具有防衞意識

正當防衞要求防衞人具有防衞認識和防衞意志。前者是指防衞人認識到不法侵害正在進行;後者是指防衞人出於保護合法權益的動機。防衞挑撥、相互鬥毆、偶然防衞等都是不具有防衞意識的行為。

(四)對象條件:針對侵害人防衞

正當防衞只能針對侵害人本人防衞。由於侵害是由侵害人本人造成的,因此只有針對其本身進行防衞,才能保護合法權益。即使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下,也只能對正在進行不法侵害的人進行防衞,而不能對其沒有實行侵害行為的同夥進行防衞。如針對第三人進行防衞,則有可能構成故意犯罪或者假想防衞亦或是緊急避難。

(五)限度條件: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防衞行為必須在必要合理的限度內進行,否則就構成防衞過當。限度條件需要從以下幾個方面來把握:

1、不法侵害的強度;

2、不法侵害的緩急;

3、不法侵害的權益。

而且是公民與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作鬥爭的法律武器。正確認識正當防衞,瞭解正當防衞,有利於公民大膽地運用正當防衞的法律武器同不法侵害作鬥爭。若你在這方面還有疑問的話,可以直接來電諮詢我們本站的在線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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