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來源:法律科普站 2.4W

一、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未成年犯罪記錄封存的相關規定是什麼

刑事訴訟法修正案》第二百七十五條,該條規定:“犯罪的時候不滿十八週歲,被判處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應當對相關犯罪記錄予以封存。

犯罪記錄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但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依法進行查詢的單位,應當對被封存的犯罪記錄的情況予以保密。

對於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應明確以下幾點。

1、犯罪記錄系封存,並非消滅。刑訴法採納了“犯罪記錄封存”的觀點,即不完全消滅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通過技術性操作嚴格限制未成年人犯罪記錄被查閲。

2、犯罪記錄封存依職權主動啟動,而非依申請啟動。封存的職責是“法定”而非“酌定”。負有封存職責的相應辦案機關,必須依法封存,無需未成年人申請封存。

3、封存有例外,但需嚴格把握,而不能隨意解除封存。刑訴法第275條規定,“司法機關為辦案需要或者有關單位根據國家規定進行查詢的除外”。

4、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的對接問題亟待解決。如我國公務員法等法律規定,有犯罪前科的人員不得或在一定期限內不得從事公務員、檢察官、法官、律師、教師等職業,但相關法律、如檢察官法、法官法、律師法等並無相關規定。在法律實施中要針對衝突情形進行力所能及的修正,或通過法律解釋、實施細則等予以協調。

二、未成年人刑事責任年齡劃分

1、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根據刑法第17條的規定,不滿14週歲,是完全不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一般地説,不滿14週歲的人尚處於幼年時期,還不具備辨認和控制自己行為的能力,即不具備責任能力。因此法律規定,對不滿14週歲的人所實施的危害社會的行為,一概不追究刑事責任;但必要時可依法責令其家長或監護人嚴加管教。

2、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的年齡階段

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是我國刑法規定的人相對負刑事刑事責任的年齡範圍,即處於該年齡段的人只對刑法中規定的少數犯罪負刑事責任,而對絕大多數犯罪則不負刑事責任。這無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認和控制能力實際狀況的科學的制度。刑法第17條第2款規定:“已滿14週歲不滿16週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姦、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3、完全負刑事責任年齡階段

已滿16週歲不滿18週歲對所有的犯罪都應負有刑事責任。但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封存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其實也是從保護未成年人的角度上來考慮到國家級社會各界都充分的給予了未成年人犯錯以後改正的機會。問題是有些錯誤一旦犯下之後,不能輕易消除的,就像當事人的犯罪記錄會封存,但將來也不能考公務員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