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中未成年的犯罪記錄會封存嗎?

來源:法律科普站 1.98W

針對未成年人犯罪的特殊性,考慮到未成年人目前所處的成長階段,為了讓犯過罪的未成年人迴歸正常的生活,迴歸社會,我國刑事訴訟法》規定了未成年人犯罪記錄的封存制度,對於符合記錄封存條件的人,在未成年期間的犯罪,將相關檔案加密進行保存,輕易是不允許他人查閲的。根據《刑事訴訟法》的具體規定,如果在犯罪的時候還沒有成年,即還沒有滿十八週歲,被法院判處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罰,因為五年的判決結果相對來説情節並不嚴重,社會危害性還不大,法律願意給未成年人一個機會,講他們的犯罪記錄祕密保存,不滿足查詢條件的,不得隨意查詢,並且即使同意查詢了,也需要對犯罪記錄的相關資料進行保密,不得傳播。

刑事訴訟中未成年的犯罪記錄會封存嗎?

根據人民檢察院制定的規則顯示,當人民檢察院在對未成年人的罪名作出不起訴決定以後,就應該封存記錄。對未成年人決定不起訴了,保留犯罪記錄不利於未成年人的未來發展。

我國的犯罪記錄封存制度還有需要細化的地方,犯罪記錄的封存的同時還要考慮到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有社區矯正機構的人,與未成年人有關係的人,學校的案件參與人都會有可能導致會對未成年人進入社會產生阻礙,這些人作為案件的參與人,都會或多或少掌握案件情況,在記錄封存制度的事實當中,建議相關部門針對這部分記錄的封存有一個比較好的措施。

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的犯罪記錄只要符合規定情節,司法機關就應該啟動封存程序,對檔案進行封存保留,這是法律的明確規定,但是制度漏洞還是在實務中間存在的,制度建立的最初目的是為了更加有利於未成年人的成長,但是如果記錄封存以後發現該未成年人有其他罪名沒有審理,又有怎樣的制度解決,這都是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要完善的,但是該制度的對未成年人的發展有重大影響是需要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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