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證人庭審的規定有哪些?

來源:法律科普站 1.17W

刑事訴訟法證人庭審的規定有哪些?

眾所周知,在刑事案件當中,往往會有證人提供證詞來推動案件的開展。在庭審時,根據自身意願證人會出席庭審。在證人庭審期間,為了防止意外情況的發生,刑事訴訟法對於其出庭做出了相關規定。那麼刑事訴訟法證人庭審的規定有哪些呢?本文中就作出瞭解釋與説明。

刑事訴訟法證人庭審的規定有哪些?  

明確了證人出庭的範圍及拒絕出庭的處理。公訴人、當事人或者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且該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申請法庭通知證人、鑑定人出庭作證,人民法院認為有必要的,應當通知證人出庭。證人因身患嚴重疾病、行動不便等客觀原因確實無法在庭審期間出庭作證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許其不出庭,但可以通過視頻等方式聽取其證言。經人民法院通知,證人沒有正當理由拒絕出庭或者出庭後拒絕作證,法庭對其證言的真實性無法確認的,該證人證言不得作為定案的根據。對符合條件的證人,經院長簽發強制證人出庭令,可以強制其出庭。  

明確了證人保護和作證補助的相關問題。審判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證人、鑑定人、被害人因出庭作證,本人或者其近親屬的人身安全面臨危險的,人民法院應當採取不公開其真實姓名、住址和工作單位等個人信息,或者不暴露其外貌、真實聲音等保護措施。審判期間,證人、鑑定人、被害人提出保護請求的,人民法院應當立即審查;認為確有保護必要的,應當及時決定採取相應保護措施。證人出庭作證所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費用,人民法院應當給予補助。  

明確了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的有關問題。公訴人、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申請法庭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就鑑定意見提出意見的,應當説明理由。法庭認為有必要的,應當通知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申請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不得超過兩人。有多種類鑑定意見的,可以相應增加人數。有專門知識的人出庭,適用鑑定人出庭的有關規定。  

從以上內容可以看出,刑事訴訟法證人庭審的規定主要圍繞着證人的性質開展。對於證人出庭的範圍以及拒絕出庭的情況都做出了處理,除此之外,也明確規定了對證人的保護以及補助相關的內容。相關專門知識人的出庭對於證人的庭審也是極其必要的。  

熱門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