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衞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的承擔及管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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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衞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的承擔及管轄

 防衞過當是與正當防衞相對應的概念,構成防衞過當需要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甚至是刑事責任。究竟什麼算是防衞過當,防衞過當需要承擔什麼樣的賠償責任,防衞過當的管轄如何確定?今天,本站小編就為您解析防衞過當損害賠償糾紛的承擔和管轄權問題。

防衞過當釋義

 防衞過當是與正當防衞相對應的概念。民法上的正當防衞是與刑法上正當防衞的概念具有同質性,是指為了保護國家、社會公共利益、他人或本人的合法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採取的對不法侵害者造成一定損害的自衞行為。正當防衞行為應當以制止損害的必要限度為界限,超過這一必要限度,給實施不法侵害行為的人造成重大損害的,即構成防衞過當。防衞過當除在刑法上可能承擔刑事責任外,還應當對不法侵害人的重大人身或財產損失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防衞過當的前提是防衞行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其民事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實施防衞行為的人在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其行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的情況下,才能構成防衞過當,進而承擔民事責任,而其承擔的民事責任體現為適當的責任。

防衞過當損害責任糾紛的承擔

防衞過當的前提是防衞行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其民事責任適用過錯責任原則,即實施防衞行為的人在主觀上存在故意或者過失,其行為超出了制止侵害的必要限度的情況下,才能構成防衞過當,進而承擔民事責任,而其承擔的民事責任體現為適當的責任。

防衞過當損害責任糾紛案件的管轄

適用《民事訴訟法》第28條的規定,即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8條的規定,侵權行為地包括侵權行為實施地、侵權結果發生地。

正當防衞是合法、合理的,但注意應該控制在適當的範圍內,否則就有可能轉化為了防衞過當。構成防衞過當需要承擔相應的刑事責任及民事賠償責任,希望大家多多注意!關於更多防衞過當方面的法律知識,歡迎您登陸本站網站進行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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